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
实业”)持有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股份159,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本次质押后,新澳实业累计质
押股份109,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30%。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新澳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沈建华先生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33,314,705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
109,0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6.72%,占公司
总股本的21.3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澳实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14,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16,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6月5日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新澳实业 | 是 | 14,500,000 | 否 | 否 | 2020-6-5 | 2024-2-1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 9.11% | 2.83% | 股权类投资 |
新澳实业 | 是 | 16,500,000 | 否 | 否 | 2020-6-5 | 2023-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10.37% | 3.23% | 股权类投资 |
合计 | — | 31,000,000 | — | — | — | — | — | 19.48% | 6.06% | —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新澳实业 | 159,120,000 | 31.09% | 78,000,000 | 109,000,000 | 68.50% | 21.30% | 0 | 0 | 0 | 0 |
沈建华 | 74,194,705 | 14.5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33,314,705 | 45.59% | 78,000,000 | 109,000,000 | 46.72% | 21.30%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澳实业无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公司控股股东新澳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澳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2、新澳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澳实业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2)新澳实业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新澳实业质押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