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放弃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30.88%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出售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6.22%股权和放弃优先转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股权转让有利于引进新的投资者后,巨龙铜业的股东结构将更加优化,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