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787,076,920元
? 公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鹏瑞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于2020年1月15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申请拍卖、变卖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持有的未名医药(股票代码:002581)股票57,204,000股,并且公司就该股票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No.FDA 0241679),决定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4民特313号),裁定如下: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股票57204000股。申请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孽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787076920元、利息56803945.6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并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分段计算,其中以912382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以78707692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费2489192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