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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075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35,287,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3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3,928,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3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358,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5,917,3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58,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358,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68%。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5336%。

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4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3.0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3.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533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与部分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27,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1%;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60%;反对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4%;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9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6%。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14.01 关于公司引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

资者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4.02 关于公司引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4.03 关于公司引入中兵国调(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4.04 关于公司引入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4.05 关于公司引入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4.06 关于公司引入国网英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5.01 关于公司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

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5.02 关于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5.03 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兵国调(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5.04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15.05 关于公司与国网英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01,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84,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范耀东、赵燕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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