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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6月1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胡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2020年5月13日,新钢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廖鹏先生、郜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下设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夏文勇先生、管财堂先生、王国栋先生、郜学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夏文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国栋先生、郜学先生、夏文勇先生、

毕伟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王国栋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胡晓东女士(候选人)、许年行先生、廖鹏先生、冯小明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胡晓东女士(候选人)为主任委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年行先生、胡晓东女士(候选人)、刘传伟先生、卢梅林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许年行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现有资本结构实际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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