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124号),原则同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向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870,37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