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达动力: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兼总经理言骅先生主持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802,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6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497,3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6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0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2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21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35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陈伟律师、潘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同意66,797,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6,797,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00,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曹李余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797,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20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潘继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