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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化:关于对外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展期概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原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8年6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新疆宜化的控股权对外转让。此前,新疆宜化向本公司累计借款余额合计人民币457924.32万元。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公司通过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等六家金融机构,将新疆宜化向公司的457924.32万元借款转换为委托贷款,期限二至六年,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详见2018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按照2018年6月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2020年6月26-28日和7月9日,公司对新疆宜化的委贷将有31900万元和3100万元到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疆宜化建设项目复产时间严重推迟。上述到期贷款的偿还存在较大压力。根据湖北宜化集团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2020年5月29日形成的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的方案,对新疆宜化自2020年2月1日-9月30日(含)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一次,展期期限半年,付息方式调整为利随本清。包括本公司委托贷款在内的新疆宜化2020年9月30日前到期的银行贷款,属于展期贷款的范畴。据此,本公司拟将新疆宜化2020年6、7月到期的31900万元和31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半年至2020年12月25-27日和2021年1月8日。

2020年6月5日,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委托贷款展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引起,借款利息能够按期支付,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20号(彩北产业园)

注册资本:419913.3458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主营业务:尿素、氯碱等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火力发电、热力供应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69784857XM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1%,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和经营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资产总额1,380,892.65万元,净资产66,621.9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72,448.48万元,净利润-48,686.5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53.41万元。

新疆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展期的委托贷款金额为2020年6月26-28日和7月9日到期的31900万元和3100万元,展期期限半年,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的支付按原委托贷款协议执行。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展期议案后,本公司将与有关金融机构和新疆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四、委托贷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年3月31日,公司对新疆宜化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为457924.32万元。新疆宜化过往能够按期支付各期利息,无逾期情况发生。本次展期的委托贷款由新疆宜化的175731.78万元机器设备继续提供抵押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委托贷款的展期符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展期的独立意见

3、债委会函(2020)第10号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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