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承租方计划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金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租赁交易。
●本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交易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1-22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对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恒信大厦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情况介绍
1、融资额度: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物:公司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合法持有的固定资产;
4、租赁期限:36个月内;
5、租赁利率:随行就市;
6、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1250万元,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盘活公司资产,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