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系基于目前再融资监管政策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有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仇健 | 叶代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