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4日下午召开完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议案(详见公司2020-009号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下午16: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60号胜利宾馆会议中心玉树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选举张雪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一、 审议通过《聘任张雪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聘任姚铁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聘任刘凌霄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聘任王林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聘任陈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人员任期为2020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3日。简历详见后附。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张雪峰、肖融和独立董事高学敏组成,由张雪峰担任主
任;
2、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历兵、高学敏、董博俊组成,由李历兵担任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张雪峰、肖融和独立董事高学敏等组成,由张雪峰担任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肖融和独立董事高学敏、李历兵等组成,由肖融担任主任。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张雪峰,男,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13年3月至今担任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雪峰先生无直接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姚铁鹏,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第二化肥厂设备技术员、青海中药制药厂设备科科长、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长、青海益欣药业有限公司厂长。2008年至2019年12月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姚铁鹏先生无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刘凌霄,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医生、日本东菱药品工业株式会社市场总监、北京岐黄药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诺氏制药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市场总监。2007年至今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1年至今任春天药用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春天药用董事,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凌霄女士无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王林,女,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为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自2013年3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情况比较熟悉。
王林女士无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陈定,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原名)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定先生无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