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菏泽宇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中咨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02年5月11日、2020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收到宇中咨询通知,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宇中咨询 | 集中竞价 | 2019.12.31-2020.3.30 | 22.96 | 1,262,300 | 0.70% |
2020.4.29-2020.5.8 | 22.18 | 616,490 | 0.34% | ||
2020.5.11-2020.5.15 | 22.91 | 629,400 | 0.35% | ||
2020.5.18-2020.6.3 | 21.77 | 554,111 | 0.31% | ||
大宗交易 | 2020.5.15 | 20.39 | 3,600,000 | 2.00% | |
合计 | - | - | - | 6,662,301 | 3.70%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宇中咨询 | 合计持有股份 | 45,594,569 | 25.33% | 38,932,268 | 21.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594,569 | 25.33% | 38,932,268 | 21.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截止本公告日,宇中咨询于2019年12月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宇中咨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 宇中咨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宇中咨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1.63%,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与5%以上股东宇中咨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宇中咨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