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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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