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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3323)

2020年6月12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8

议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 ...... 19

议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3

议案六: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25议案七: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9议案八: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6

议案九: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52

议案十: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57

议案十一: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 62

议案十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 66

议案十三: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2议案十四:关于制定《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7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公司311多功能厅主 持 人:董事长魏礼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四、审议各项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0、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11、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12、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13、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制定《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

六、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的,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的,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本行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的起始年,是全行实施“2018-2022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11448发展战略”的关键年。这一年,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董事会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断深化战略转型,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当前和长远,全行改革发展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亮点纷呈良好态势,资产规模突破120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突破900亿元,营业收入、净利润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改革转型取得明显进展,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全球银行业1000强”提升8个名次位列第642位。现将董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及2020年计划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保持定力抓落实,凝心聚力促转型

坚定信心,紧抓落地,强力推动战略执行。2019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经济结构和运行方式剧烈变化,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利差不断收窄,行业竞争激增的大环境,董事会带领全行上下,坚定信心,顶住压力,积极发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奋斗者精神,坚持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深入推进“11448”发展战略落地执行,即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立行之本”,强化零售、公司、机构民生、金融市场“四轮驱动”,坚持吴江、苏州、异地、线上“四板联动”,构筑产品管理、渠道平台、风险控制、资负管理、信息科技、激励约束、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八大支柱”。依据总体规划,加强战略解码,明确年度重点战略任务,主持召开多场条线及板块战略落地推进会议,督促各条线围绕整体战略方向制定子规划,强化过程管理,重视回顾总结,在落地推进中将战略逐步内化为全行发展的行动指南。

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四型银行”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零售银行。董事会推动全行坚定不移向零售银行转型,加强零售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丰富基础产品阵线,平衡产品流动性和回报率扩大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场景生态建设,优化客户营销服务模式。2019年末,零售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首次突破20%,标志着本行零售业务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成为推动全行发展的新增长点。二是轻型银行。以交易银行思路构建向“轻型化银行”转型的业务模式,成功打造全新现金管理平台,一举推出8大行业综合服务方案,快速形成企业资金归集生态,向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大幅提升客户黏性;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智慧银行。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行敏捷开发模式,将“智慧”融入服务,推动全行数字化转型;培育“商盟+金融”新业态,以一码通聚合支付团结异业联盟,开发轻量级收单平台、线上权益平台建设、“鱼米e生活平台”、电子社保卡等,结合医疗、教育、社保、交通、菜市场等社会民生领域,不断打造“场景+金融”智慧新生态。四是特色银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19年设立绿色金融委员会,组建绿色金融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绿色金融三年规划,不断加快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产品创新,树立了全行绿色发展的总体基调;积极推动科创金融,在全省农商行系统中率先设立科创金融中心,打造“YOU&ME?创”科创金融品牌,开启苏州农商银行科创金融2.0时代。

聚力聚焦,统筹推进,改革转型成效显著。一是业务规模“稳中向好”。全行主要指标实现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年末,资产总额1259.55亿元,比年初增加91.73亿元,增长7.86%;存款总额959.56亿元,比年初增加132.08亿元,增长15.96%,市场份额居吴江区首位;贷款总额682.30亿元,比年初增加88.39亿元,增长14.88%,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结构不断调优。二是经营效益“好中向优”。营业收入及效益保持良好增长,且净利润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营业收入、净利润保持两位数增速并高于总资产增速,由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转型。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同比增加3.71亿元,增长11.79%;金融增加值32.41亿元,增加2.80亿元,增长9.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同比增加1.11

亿元,增加13.84%。三是发展质量“优中向实”。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末,不良贷款余额9.10亿元,不良贷款率1.33%。拨备覆盖率249.32%,拨贷比3.33%,两项拨备指标持续向好,均优于监管要求。

(二)专业规范公司治理,不断夯实内部根基

履职尽责,专业规范,公司治理稳健高效。一是积极履职尽责,依法召开会议。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遵守表决事项、程序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审议并通过了23项议案;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议案和报告82项,形成决议57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2次,审议通过了106项议案。二是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坚持通过外出调研、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加深对宏观经济和国内外金融环境的研究,加强对监管部门新发布的规章制度、要求、指引的学习研讨,组织对本行《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主体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及时准确,抓好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和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全年共发布4期定期报告、55项临时公告,对公司“三会”决议以及重大事项,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本行各项重大信息,并且有意识增强与行业分析师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加强市场互动,让社会和股东及时充分了解本行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制机制,推行“以业绩论英雄,以贡献拿报酬”理念,建立全新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实现绩效计划、实施、考核、反馈的标准化、全流程化;出台《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搭建五大职级序列,全面打开员工发展晋升通道。二是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全流程的员工成长体系和培训管理体系,创新培养模式,通过内训外训相结合,提高团队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抓好梯队建设,全行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事求是把开拓创新、勇挑

重担中的无意过失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本行我素、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引导和调动干部员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着眼全局,把握关键,筑牢稳健发展基石。一是强化全过程风险管理。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强化巴塞尔协议Ⅲ在本行的落地与实施,启动流程优化与操作风险管理项目,通过全流程梳理与优化,提升操作风险管控能力,运用大数据资源,搭建客户画像体系,推进风控智能化建设。二是抓实信贷管理。落实风控职责,推进“大排查、大处置、大提升”三大行动,指导经营管理层摸清家底,集中全行人力物力财力,打好不良资产处置攻坚战,压实责任,强化考核,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深化内控合规建设。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合规意识,加大内控执行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着力员工行为管理,筑牢员工“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防线。推进各类风险检查、专项治理、案件防控工作,加强审计稽核及巡视巡察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两把利剑”震慑作用,筑牢合规稳健发展的基石。

(三)坚守定位强化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不忘初心,坚守本源,支农支小服务实体。2019年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部署,守初心,担使命,不折不扣完成“两增两控、支农支小”任务。一是坚持更名不忘本,2019年本行成功翻牌为苏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始终坚持并且在全行不断灌输“本源意识”,强调更名不改初心,本行始终是农商银行,肩负着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实体经济、便捷地方民生等方面社会责任,要积极推动全行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是提升服务三农广度,推进全行升级“农村金融服务站”,建立立体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扎实推进“阳光信贷”工程,采取“部分试点”、“局部突破”、“全面推广”的“三步走”模式,推动整村建档、整村授信,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三是加大服务实体深度,积极携手小微、民营企业,强化“增产品、提效率、降费率”三方面工作,落实利率差异化定价,加强产品创新,推进“股权+债权”、“商行+投行”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破解实体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服务为本,客户为先,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一是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力度的考核;二是加强内部培训监督,贯彻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理念,不定期明察暗访,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三是普及消保知识,提高公众意识,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官网、微信公众号、地方媒体等宣传资源与宣传阵地,有效扩大宣教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专注环保,热心公益,打造有温度的银行。推行低碳环保、绿色运营理念,逐步量化自身在保护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表现,提升绿色运营的集约化管理水平,坚持绿色办公、绿色基建、绿色服务,让绿色运营理念深入每一位员工心中。持续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爱心捐赠,同时将助农金融服务与慈善志愿服务有机融合,在普惠金融中创新扶贫,推进自身转型与精准扶贫齐头并进、双赢发展。

二、2020年计划安排

(一)坚持战略引领,确保执行落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11448”战略,扎扎实实推进战略转型。一是制定2020年战略推动计划,明确重点项目,加强项目的聚焦和深化。二是优化项目分解,通过细化要求、分解任务,将所对应的战略部署要求承接下来。三是强化战略执行落地,在配套资源到位、绩效考核合理的前提下,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把战略任务层层落实下去,实实在在贯彻下去。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和调研安排,围绕全年工作重点,以转型创新驱动、核心业务发展、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等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培训,促进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董事会掌握银行事务、驾驭复杂形势、准确战略判断的履职能力。督促董事会成员认真接受监事会、股东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做好日常沟通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控,促进持续发展。一是推进“全面风险管理”项目建设,依托系统优化、人员优化,强化三道防线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有效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全行风险管理队伍适应新常态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全员风险管控、合规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风险研判和预警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行业和客户

的风险排查力度,实现对风险的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四是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起全业务、全流程、全部门、全员化的风险管理文化。

(四)加强资本管理,提高配置效率。不断完善资本管理顶层设计,在综合考虑外部环境、业务规划和财务计划的基础上,制定资本规划,保障资本资源与业务发展相适应。根据资本约束资产的管理思路,以预算约束为抓手,按照监管要求,合理控制风险资产增速,促进资本与业务发展协调增长,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达标。积极加快对存量低效资产的流转,降低低效资产比例,增强资产经营与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资本运作效率。从经营环境、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出发,综合平衡资本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制定外部资本补充计划,有序推进各项融资工作,确保本行有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五)强化市值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把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影响力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继续探索和实施多层级、多渠道、多样化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方式,搭建和完善投资者交流平台。开好分析师见面会、业绩说明会,利用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提升公司透明度,改善投资者体验。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标准和质量,用更高的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预期。以市值管理为导向,向市场传递投资价值,分析把握市场价值领域,完善经营管理策略。持续关注跟踪公司股价表现及相关影响因素,提升危机公关和事件公关的反应能力。

2020年,董事会将以与时俱进的学习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昂扬的信心斗志,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秉持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奋勇拼搏,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股东、客户、员工,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谱写苏州农商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篇章!

议案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是全行战略转型的关键年,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员工及存款人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本行《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对全行发展战略、经营策略、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合规建设、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和薪酬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强化对董事会、高管层的履职监督,为推动全行战略转型落地和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现将2019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规范运作,有序组织参加各类会议

监事会遵循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两大基本准则,按照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经营层重要会议,充分履行好监事会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

(一)精心组织监事会会议。2019年,共组织召开5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机构发展规划》、《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31项议案,听取《2018年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29个报告。独立发表了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认真召开专委会会议。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作为监事会下设机构,围绕年度监督管理重点,独立开展工作。2019年,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2018年董事会合规职责履行评价报告》、《2018年经营层合规职责履行评价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30项议案;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审议通过《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度监事薪酬待遇方案》2项议案。

(三)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19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本行2019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全程参与了股东大会23项议案的审议过程。

(四)及时列席董事会会议。2019年,监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和监督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列席了5次董事会会议,与董事会一起就利润分配、绿色金融债券等68项议案和报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全程监督了章程修改、信息披露和高管薪酬等43项决议事项的审议过程。

(五)坚持列席经营层会议。2019年,监事会派员参与经营层的各类会议和重大事项、决策。全年派员参加党委会32次;列席行办会33次;列席投委会50次,监督审批项目411笔;列席公开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126次,涉及金额12047万元;派员现场监督资产处置10笔;现场监督干部竞聘、员工面试共计472人次。

二、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认真开展财务监督。通过定期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格式等进行监督,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审阅本公司月度经营指标、季度综合经营分析报告,及时关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与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建议等进行定期沟通,监督经营层对各类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切实做好资本管理监督。为拓宽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完善动态的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区域绿色产业发展,公司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项目。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议审议议案、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参加宣传培训等,发挥了监事会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

(三)持续强化风险管理监督。2019年,监事会持续关注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重点风险的管理情况,每季听取风险管理报告,监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执行情况。

(四)深入开展案件防控监督。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控案

防的监督力度。组织协同内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放贷活动 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排查、“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 维护市场秩序”自查、扫黑除恶专项排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票据业务自查、反洗钱专项检查、员工账户异动交易排查等,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案件防控回头看工作,确保全行上下不越防线、不踩红线、不碰底线和高压线,筑牢合规稳健发展的基石。

三、开展履职评价,促进效能提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监事会组织开展对董事会及董事、高管层及高管人员2019年度的履职监督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高管层会议,听取会议发言情况,组织调阅、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会议资料,完善董事履职监督档案等方式,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的监督。2019年末,按照制度要求,监事会在听取董事、监事、高管述职,董监高履职的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形成相关履职评价报告。

四、开展调查研究,丰富监督维度

2019年共组织开展四次调研。一是3月4日,部分监事赴江村进行走访调研,通过详实的历史史料、图片以及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江村的文化底蕴、历史作用及现状,在村委办举行的座谈会上,双方充分讨论、积极沟通,共同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子,最后在打造具有江村特色的社区银行和普惠金融项目,携手共建“富强美高”新江村上达成共识,并初步确立合作意向。二是7月11日,监事长带队去桃源镇桃花源村开展工作调研,了解党建共建情况,服务乡村振兴情况,召开座谈会,倾听群众和客户对农商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7月30日,部分监事到吴中支行所属东山支行开展调研,现场参观了东山支行的营业场所,向支行负责人详细了解业务发展情况,并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建设。四是10月28日,全体监事去苏州工业园区金融市场总部调研,参观了金融市场各部门的工作现场,听取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了解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

五、重视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组织监事培训。组织行外监事参加省联社举办的《全省农商行董监高培训》,

组织全体监事参加在总行举办的“银行业发展前景和分析框架”培训,邀请中信建投专家进行了分享,进一步提升监事的履职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履职档案。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监事履职档案,包含监事基本信息和出席会议、参加调研、参与培训、建言献策等方面内容,规范监事履职的考核。三是鼓励建言献策。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实际,开展建议征集活动,每位监事都提出了建设性的书面建议,提供给董事会和经营层进行决策参考。四是加强同业交流。上半年参加了省联社举办的部分农商行企业治理工作座谈会和江南农商行组织的苏南地区农商行公司治理交流会,下半年参与了东台农商行及苏州地区5家农商行监事会交流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了解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先进举措,汲取同行业监事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行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六、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收购和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六)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已审阅《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议案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及摘要内容已于2020年4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附件: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

本行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本行2019年财务数据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报告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情况,并编制2020年度预算方案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

一、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本行各项业务运行态势良好,效益情况基本符合预期。存款逆势而上,保持所在地区同业领跑地位,贷款规模稳步攀升。资产质量总体较为优良,风险可控。资本充足率等各项监管指标满足监管要求。本行持续实现盈利,利润较上年有所增长。业务发展、盈利水平、资本及风险管理整体协调。

1、业务稳健发展,资产及负债规模持续提升

截至2019年末,本行总资产为1259.55亿元,比上年增加91.73亿元,增幅

7.86%,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682.3亿元,比年初增加88.39亿元,增长14.88%;总负债1143.3亿元,比上年增加70.69亿元,增幅6.59%,其中吸收存款余额达

959.56亿元,比上年增加132.08亿元,增长15.96%。

与预算目标相比,总资产比预算目标少0.4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6%。本外币贷款总额比预算目标多4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1%。本外币存款总额比预算目标多59.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2%。

2、盈利水平大幅提高,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3.84%

与上年度相比,2019年度合并口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比上年增加

3.71亿元,增幅为11.79%。全年营业支出25.18亿元,比上年增加2.67亿元,增幅为11.86%,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增加1.24亿元。实现净利润9.15亿元,较上年增加1.05亿元,增幅12.96%,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13亿

元,较上年增加1.11亿元,增幅13.8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51元,比上年上升0.0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8.43%,较上年下降了

0.65个百分点。(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计算)

与预算目标相比,营业收入比预算目标多0.91亿元,是预算目标的102.65%。营业支出比预算目标多0.68亿元,是预算目标的102.78%。净利润比预算目标多0.25亿元,是预算目标的102.81%。

3、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信贷资产不良压力犹存,风险总体可控

2019年末,不良贷款率1.33%,比上年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

249.32%,比上年上升0.51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部门不良贷款率低于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的监管要求。

4、资本充足率保持较高水平,抗风险能力持续加强

按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报表口径,2019年末合并口径资本充足率14.67%,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17%,比上年上升1.18个百分点。法人口径年末资本充足率14.78%,比上年上升0.0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25%,比上年上升1.46个百分点。

二、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0年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受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国内经济存在着一定的下行压力,然而通过一系列的宏观调控,基本保持了经济稳定、金融稳定的大局。考虑本行经营实际,本行继续坚持效益与风险并重、稳中求进的原则,拟定本行2020年度业务发展目标及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1、业务发展目标

2020年末,总资产迈上1360亿元,各项贷款总额743亿元,各项存款总额1056亿元的新台阶。

2、营业收入

预算2020年营业收入37亿元,比2019年增加1.79亿元,增幅为5.08%。

3、营业支出

预算2020年营业支出26.5亿元,比2019年增加1.32亿元,增幅为5.24%。

4、净利润

预算2020年实现净利润9.7亿元,比2019年增加0.55亿元,增幅6.0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五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结合本行2019年度会计决算情况,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会计决算结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行(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90899万元。加上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36793万元,2019年实际可分配利润127692万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利润分配以及股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90万元;

2、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25538万元;

3、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5538万元;

4、派发股利的方案: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我行于2018年8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2月11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我行截

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3065243股为基数,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27046万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六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集团口径)关联方情况为:

1、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1)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93%;(2)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5%;(3)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4%。

2、本公司的参控公司。本公司持有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18.07%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关联方管理。

3、其他关联方企业。其他关联方企业包括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投资的企业和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并与本公司发生交易(存款、用信)的企业共有53家,其中用信余额共计185865.5万元。

4、关联方自然人。关联方自然人包括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授信审批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投资

的企业关键管理人员,而与本公司发生信贷关联交易的共有10人,共计1060.01万元。

二、2019年末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2月末,本公司与关联方企业之间发生的存款、用信具体情况如下:

1、 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12月末余额
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1609.36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475.72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32.07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1.57
本公司的参控公司0.00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
其他关联方企业47954.64
共计49563.99

2、用信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12月末余额
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49949.5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48999.5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0.00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0
本公司的参控公司0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
其他关联方企业185865.5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8300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00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691.5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2200
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500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3000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999.5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13800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950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3000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5104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5190.5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1500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4980
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4950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14700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
共计235815.0

用信为本行实质承担的信用风险,具体包括:贷款、贴现、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

口、保函敞口、债券、债权融资计划、同业存单等。

其中:

单位:万元
单个关联方所在集团(亨通集团)12月末余额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48999.50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14700.00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999.50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0.00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
共计118699.00

三、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2019年,本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19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经本公司经营层审查后,向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交 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合规的原则操作执行,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严格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关联交易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明确相关条线管理部门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强化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执行监测和管控。

(二)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监控管理。一是动态维护关联方信息,在关联方的甄别中,引入大数据思维,通过对内外部数据资源的掌握、挖掘、分析和应用,借助知识图谱技术,提升关联方信息核查能力。二是加强对关联方业务和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三)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将关联方识别、关联授信额度提示、关联交易定价约束、关联交易审批回避、关联交易限额预警和否决等功能全面嵌入信贷、资金等相关条线业务审批系统,实现线上管理与智能监控。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七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安排情况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说明

(一)关联方范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拟对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等30家关联法人以及公司关联自然人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审议。

(二)关联交易类型

此次拟报批进行审议的关联交易类型是指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具体是指本公司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债券投资等表内外业务。

(三)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

此次拟报批进行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详见附件《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预计额度方案时止。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80,000万元。本行持有该行股份16,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截至2019年12月末,该行总资产381.87亿元,所有者权益36.74亿元,吸收存款314.8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234.63亿元,净利润3.2亿元。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授信额度7亿元(存放同业1亿元、同业拆借2亿元、票据业务2亿元、债券投资(含同业存单)2亿元),2019年我行对该行开展票据买入返售1笔,金额1亿元。2019年末用信余额为0。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敞口授信额度3亿元。

2、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8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行对该行持股数量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2019年12月末,该行总资产501.71亿元,所有者权益50.64亿元,吸收存款

405.3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256.09亿元,净利润4.18亿元。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授信额度5亿元(同业拆借1亿元、票据业务2亿元、债券投资(含同业存单)2亿元),2019年我行未对该行开展业务。2019年末用信余额为0。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亿元。

3、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现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主要股东是崔根良出资135000.1万元(占比58.7%)、崔巍出资94999.9万元(占比

4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生产销售。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69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48999.5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69000万元。

4、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要股东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公司法人代表王亲强,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大桥路23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3375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200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0000万元。

5、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7日,现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主要股东是徐少华出资1450万元(占比41.43%)、李金娥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陆俊明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李荣林出资250万元(占比7.14%)、徐志明出资200万元(占比5.71%)、张建芳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李彩娥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唐林才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濮明荣出资100

万元(占比2.86%)。公司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95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95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950万元。

6、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工业开发区,于2010年11月3日由“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变更为“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该公司长期以来与国内多家大型通讯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企业发展前景较好。所从事的行业属国家及地方政府鼓励发展产业,发展趋势较好。随着国家光电缆产业实施光进铜退,数字通信进入快速发展期,国家开始了通信产业的大规模建设,主要产品通信电缆基本与去年持平,废旧电缆回收自发展业务以来,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占公司销售收入的份额越来越大,且有较好的利润空间,市场前景较好。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27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138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7900万元。

7、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0万元(占

比99%)、徐少华出资80万元(占比1%)。公司法人代表:李彩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光缆光纤生产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该公司长期以来与国内多家大型通讯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所从事的行业属国家及地方政府鼓励发展产业,企业发展前景较好。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25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83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35000万元。

8、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9日,法人代表沈国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沈国清出资800万元(占比80%)、丁国英出资200万元(占比20%)。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路4195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型建材销售;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实木门窗、自动智能门窗、纱等产品的生产、安装。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生产能力强,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较好,销路稳定,竞争能力较好。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2692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2691.5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692万元。

9、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5日,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为陈志明个人出资(占比100%)。公司法人代表:陈志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上升村10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织物织造;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9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30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 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9000万元。10、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现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主要为:杨丽英出资1500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1000万元(占比6.25%)。公司法人代表杨丽英,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7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5190.5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7000万元。

11、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永明出资1265万元(占比25.3%)、马明华出资1245万元(占比

24.9%)、陈志明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沈龙根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开发资质二级。

公司产权明晰,制度完善,对内对外经济关系清晰,无对外投资和诉讼等法律事宜。公司法人张永明从事房地产开发至今已有10多年,曾投资建造多个楼盘,包括绿洲华庭、锦绣天地、东城商业广场、金域华府等项目拥有稳定的销售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口碑,所开发的房地产销售渠道稳定,销售业绩突出,盈利能力强。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25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498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5000万元。

12、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现注册资本8600万元,主要为: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比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比10%)。公司法人代表:陈雪华,现公司办公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年产能力达到15000吨。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7515万元, 2019年末使用额度115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17515万元。

13、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吴志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西路170号,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及运营;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文化实业投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000万元,2019年末额度未使用。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6000万元。

14、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20000万元,吴梦超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经营弹力丝系列、高弹丝、海岛丝等高档产品为主,在本地市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15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5104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15500万元。

15、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6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318国道南侧,法人代表李建峰,注册资本30000万元,李建峰出资22200万元(占比74%),李明勤3900万元(占比13%),李海康3900万元(占比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针纺织品、娟丝、亚麻纱;收购次茧及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出口业务。

公司拥有先进的英国麦凯麻纺设备19000锭,意大利无梭织机480台,年纺纱能力达3600吨。新申亚麻面料的风格和品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进口面料的本土化生产。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3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30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3000万元。

16、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8日,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603-1604室,法人代表马耀明,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占比40%)、南中信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占比6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35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34999.5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35000万元。

17、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11组,法人代表庄瑞菊,注册资本100万元,庄瑞菊出资80万元(占比80%)、周英出资2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铝型材、塑钢型材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53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5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30万元。

18、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88号,法人代表吴如其,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浙江翼翔通信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比35%)、江苏联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资6500万元(占比6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生产。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5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147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0000万元。

19、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比65%)、沈水英出资175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棉布染色、成衣加工;成衫染色、丝织物染色;化纤面料,服装织造、加工、销售。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1068.6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9403.9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13685万元。

20、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60%)、沈水英出资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丝绸面料、化纤原料、服装销售。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33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3181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4300万元。

21、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里

泽村,法人代表李明勤,注册资本4000万元,新申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绢丝、由丝、化纤丝、纺织品、服装、亚麻纱生产销售;为本企业收购:亚麻、长吐、落棉、真丝下脚料及农副土产品。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96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952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9600万元。

22、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园区路1666号),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吴留生出资9600万元(占比80%)、吴梦超出资24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喷气织物织造;化纤丝加弹;软件开发;纺织丝绸、化学纤维、服装、机电产品、皮件、箱包、纺机纺配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40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220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500万元。

2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法人代表汝继勇,注册资本66786.6万元,企业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33%)。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包括家具、地板、定制衣柜、木门等;石墨烯相关产品研发、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互联网信息技术、智能家居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未在我行发生信贷业务。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0000万元。

24、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陆俊明,注册资本800万元,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万元(占比51%)、李金娥出资160万元(占比20%)、陆俊明出资152万元(占比19%)、李荣林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电线缆材料、附件。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95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95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950万元。

25、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6号楼201室,法人代表张健,注册资本5000万元,苏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比38%)、黄建忠出资1300万元(占比26%)、苟良朝出资750万元(占比15%)、宁波雅欣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00万元(占比14%)、段慧贤出资350万元(占比7%)。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实木家居设计、研发、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研发、销售;家具安装;五金产品销售;五金配件加工、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居和相关物品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商务咨询服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495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4950万元。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4950万元。

26、江苏宇太网智科技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宇太网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北路168号,法人代表沈斌,注册资本3000万元,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比60%)、上海牵瑞通讯技术服务中心出资1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未在我行发生信贷业务。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35000万元。

27、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日,位于苏州市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法人代表王友林,注册资本79765.27万元,企业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友林(持股44.96%)。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件;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加工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以及相关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业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未在我行发生信贷业务。

(三)2020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000万元。

28、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方大街,法人代表孙建忠,注册资本8500万元,吴江市盛泽镇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58.82%),为公司大股东。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建设;市场管理;物业建设管理;现代农业投资;房屋租赁。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46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4600万元。

(三)2019年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4600万元。

29、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

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双浜村,法人代表徐雪英,注册资本800万元,徐菲出资720万元(占比90%)、徐雪英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涤纶化纤、涤纶化纤粒子生产、销售;纺织品、化纤原料销售;道路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139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1256.46万元。

(三)2019年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1890万元。30、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9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新南村,法人代表李兴华,注册资本100万元,李兴华出资100万(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经编织造、加工;化纺织品、化纤原料、棉织品、废化纤丝、塑料粒子销售;回收废化纤丝。

(二)2019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本行授信额度200万元,2019年末使用额度120万元。

(三)2019年拟申请预计额度

2020年,拟对该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00万元。

31、关联自然人

本行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

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0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500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预授信事项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附件: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序号关联方名称2020年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万元)预计授信品种
1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同业拆借1亿元,票据业务1亿元,债券投资1亿元
2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同业拆借1亿元,票据业务2亿元,债券投资2亿元
3亨通集团有限公司69000银票敞口2.9亿元,债券投资3亿元,低风险敞口业务1亿元
4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00贷款20000万元
5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0低风险敞口业务950万元
6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27900贷款18000万元,银票敞口90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900万元
7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35000贷款19500万元,保函敞口500万元,银票敞口50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10000万元
8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692贷款500万元,银票敞口2192万元
9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9000贷款5500万元,银票敞口3500万元
10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7000银票敞口7000万元
11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25000贷款25000万元
12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7515贷款10515万元,银票敞口7000万元
13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6000贷款1000万元,商票保贴5000万元
14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15500银票敞口115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4000万元
15新申集团有限公司3000银票敞口3000万元
16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000融资租赁保理35000万元
17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530贷款200万元,银票敞口330万元
18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50000银票敞口50000万元
19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13685贷款3485万元,银票敞口57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4500万元
20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4300银票敞口33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1000万元
21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9600贷款8100万元,银票敞口1500万元
22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5500银票敞口40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1500万元
2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低风险敞口业务20000万元
24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950低风险敞口业务950万元
25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4950低风险敞口业务4950万元
26江苏宇太网智科技有限公司35000银票敞口35000万元
27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5000低风险敞口业务5000万元
28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600贷款4600万元
29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1890贷款90万元,银票敞口1300万元,低风险敞口业务500万元
30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200贷款100万元、银票敞口100万元
31关联自然人单户500万元以 内,且总授信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注:在授信总额度未超限的情况下,不同品种之间可转换。

议案八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年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分别为王德瑞先生、沈林明先生、周丽琴女士、毛玮红女士和闫长乐先生。原独立董事陈景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2019年7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闫长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闫长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王德瑞先生:1959年5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民盟成员。1980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黎里镇油米厂员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吴江分所所长;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现任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林明先生:1965年3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现任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丽琴女士:1971年12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所长,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毛玮红女士:1970年8月出生,江西人,硕士学位,律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第二建设公司人事处科员;江苏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向本行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

闫长乐先生:1963年3月出生,江苏睢宁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编辑部副主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经济研究所基础产业研究室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发展部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企干二局(借调);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景庚先生(离任):1968年9月出生,江苏江都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昆山财政局开发区财政所科员;江苏昆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昆山会计师事务所张浦分所所长;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联执委,苏州工业园区会计学会秘书长,苏州工业园区培训协会会长,2014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通过23项议案;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和通过57项议案,听取25项报告;组织召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22次,审议和通过106项议案。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认真听取议题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各类会议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19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表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及三农委员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绿色金融委员会
王德瑞2/36/6-5/51/14/4-1/1
沈林明3/36/6--4/44/4--
周丽琴3/36/6-5/54/4-2/21/1
毛玮红2/36/6-5/5-4/4--
闫长乐0/02/21/1-----
陈景庚1/33/43/4-2/2---

注:表中显示的是“亲自参会次数/应该参会次数”。

(二)参加培训、调研等情况

2019年7月,独立董事沈林明、周丽琴和毛玮红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上市公司第三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要点”、“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等课程;2019年8月,独立董事沈林明参加了江苏证监局与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2019年8月,由中信建投证券杨荣先生主讲,独立董事参与了“银行业发展前景和分析框架分享”专题培训;2019年11月,独立董事毛玮红参加了江苏证监

局与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通过各类培训加深了对于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整体银行业发展前景的理解,深化了对各类监管规定的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及决策的科学性。独立董事还参加了“金融赋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调研”、“金融支持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的专题调研,充分结合当前政策热点和公司发展实际,通过对“长三角一体化”等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解读研究,寻找需要改进与加强的方面,细化行之有效的具体战略,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三)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或独立意见。2019年度,总计签署事前认可声明9项,独立意见29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的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后,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任及薪酬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闫长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审阅了

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在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

(四)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公司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39,146,8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并且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163,914,685.7元(含税),送红股163,914,686股(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切实履行了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监管要求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十一)其他重点情况

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也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并学习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未受到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没有利用独立董事的身份行使任何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违反公司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结合最新政策及公司工作实际,公司独立董事将一如继往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专业素养,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九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履职行为,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本行章程等规定,监事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对董事会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多渠道、多角度了解董事会的运转和履职情况:一是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董事会议事过程,监督议事程序,并对董事会重要议题发表监督意见,确保程序合规、监督到位。二是重点对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财务管理、风险偏好、合规银行建设、考核导向、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三是定期审阅各项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告、风险报告、合规管理报告,加强与内外审计沟通,定期听取专题汇报,了解董事会相关战略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并通过监事会调研了解基层落实情况及相关问题的反馈。四是通过与董事会成员的日常沟通和交流,如会议交流、学习培训、调研交流等,了解履职情况。五是通过董事自评、互评,促进履职评价客观、公正。

监事会主要依据以下信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董事对本行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情况;董事对本行经营管理及相关财务信息的调研、阅读与意见建议情况;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董事述职及相互评价情况;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情况等。

二、对董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9年,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董事会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坚持以转型促发展,努力推动实施“11448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助推乡村振兴,秉承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理念,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

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全行发展整体呈现“好、快、优、稳”的发展态势。一是经济效益显著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增长11.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增长13.84%,两项盈利指标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实现金融增加值32.41亿元,增长9.46%。二是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年末资产总额1259.55亿元,比年初增加91.73亿元,增长7.86%;各项存款总额959.56亿元,比年初增加132.08亿元,增长15.96%;各项贷款余额682.30亿元,比年初增加88.39亿元,增长14.88%。三是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年末零售贷款余额143.76亿元,比年初增加35.87亿元,增长33.24%,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零售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首次突破20%,零售成为推动全行发展的新增长点。四是资产质量持续稳定,年末不良贷款余额9.10亿元,不良率1.33%。拨备覆盖率249.32%,拨贷比3.33%,两项拨备指标持续向好,均优于监管要求。

2019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审议并通过23项议案;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议案和报告82项,形成决议57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2次,审议通过106项议案,对战略及三农、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提名及薪酬、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6个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

三、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度内董事16人。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全体董事在2019年度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没有发现董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能够专业、独立地履行职责。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19年,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1.11%,出席董事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5.5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9.09%。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在本行平均工作时间为25个工作日。监事会未发现本行董事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非执行董事本着对本行和本行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仔细审阅本行发送的各项材料,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走访基层支行和客户、与管理人员及员工交流沟通、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浏览本行网站、上交所股票信息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讨论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审议事项的各类信息,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负责任地发表专业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并严谨负责地表决。

(四)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执行董事能够按照本行治理框架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贯彻董事会战略转型和重大决策,创新管理举措,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11448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方针,持续推动本行改革转型、创新发展。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别关注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关联交易的合法公允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性等重要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均能发挥专业特长,勤勉尽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尤其是对本行11448战略部署、“四型银行”建设、绩效考核改革、苏州城郊和异地分支机构发展及风险控制、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还积极参加董事会组织的培训活动,能深入职能部门、基层支行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客观公正、专家顾问的作用。2019年度,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6.67%,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97.87%。

(六)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结果

监事会认为,全体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本行章程、内部管理规定等。一是能按照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参加董事会会议,正确行使董事权利,承担义务。了解自身的职责,熟悉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注重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章的学习。二是认真参加各项专题培训学习交流活动,

进一步提高董事自身履职水平。三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董事会秘书转发的银监部门有关文件、监管工作会议文件、年度监管工作意见、银监部门对本行监管意见书、省联社理事会和工作会议文件,以及有关工作简报、信息选编等,浏览网络金融知识,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趋向,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四是通过加强与本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督促本行高级管理层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来执行本行的风险管理和战略决策。为更好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利益,建议董事会: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严格按照上市银行的要求,参考国内外银行业公司治理的实践,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顺应金融改革、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潮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风险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四型银行”建设,促进本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继续完善科学的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综上,监事会对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度内16名董事在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全部为称职。

议案十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本行监事在2019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监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监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监事参加培训情况;监事参加调研及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监事对本行报送的经营管理信息的阅读与反馈情况;监事提交书面意见、建议情况;监事述职报告及相互评价情况等。

二、对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9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管理层工作报告、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本行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日常运作和全体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为保障本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全年组织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听取了29个报告。监事会履职尽职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通过会议,对年度报告、经营情况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董监高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重点风险管理、资产质量分类、合规管理等专题报告,从监事会角度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持续开展履职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经营层会议,听取经营情况报告、

调阅资料、调研座谈、审阅履职报告等方式,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经营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认真组织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自评、互评等形式,形成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经营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

切实做好财务监督。围绕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加强与内审部门、外审机构的沟通,确保编制合规、审核有效、信披及时。加强与经营层的沟通,就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合规风险进行提示或建议。加强对重要财务决策的监督,听取专题汇报,了解经营信息,保障财务合理高效。此外,还对资本管理、内幕知情人管理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着力开展内控监督。重点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内控职责、完善内控体系及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工作等情况。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梳理内控监督工作思路,定期听取内控、合规工作报告、岗位责任制落地情况报告、内部审计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等,及时进行评估和建议,推动风险治理架构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认真开展资本管理监督。为提升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满足资本监管标准,为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增强风险防范水平,提升业务竞争能力,公司积极推动可转债项目。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参加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了监事培训,对“三重一大”和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完善监事履职档案,规范监事履职的考核,提升了监事履职水平。开展了建议征集活动,每位监事都提出了建设性的书面建议,提供给董事会和经营层进行决策参考。开展交流学习,与同行不定期互动交流,共同探讨完善法人治理、加强监督服务的方式方法。

三、对监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监事9人。

(一)监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在2019年度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守公司秘密、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未发现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

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外部监事能够专业、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事勤勉尽职情况

2019年,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的平均出席率96.30%,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95.56%,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97.22%,监事培训平均参加率为100%,调研工作平均参加率为97.23%;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在本行工作时间平均18个工作日。监事会未发现本行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股东监事履职情况

股东监事在履职过程中能从本行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重点关注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层落实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情况,积极关注股东与本行关联交易情况,确保关联交易依法合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职工监事履职情况

职工监事能够注重全面了解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列席经营层各种重要会议如贷审会、投审会、资产处置、项目招标等,及时掌握经营信息。及时将监事会调研和监督意见反馈给董事会、经营层和业务部门,并通过监事会层面及时向经营层反馈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外部监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独立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专业地阅读公司的各类文件、报告材料,主动了解经营管理状况,并及时进行沟通。外部监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能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经验,认真组织专委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2019年度,外部监事亲自出席监事会的平均出席率为93.33%,出席各专委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95.23%。

(六)对监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全体监事能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依法出席、列席各类重要会议,积极参加监事会开展的

各项监督、调研、培训工作,密切关注本行重大事项,认真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广大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和效果有所提升。经监事自评、互评,监事会对9名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在2020年度,建议监事会:一是针对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督模式、丰富监督手段,结合2018-2022年发展规划和“11448战略”,围绕2020年的主要工作进一步提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董监高履职情况的检查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监事会在监督方面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机制均衡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内外审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内外联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议案十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本行《章程》等规定,遵循合规、公正、客观的原则,对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基本情况

2019年,全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本行党委、董事会年初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2018-2022年发展规划和“11448”战略实施,坚守市场定位,大力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转型提升服务质效,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预期目标,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一)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存款突破900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至年末,全行各项存款总额959.56亿元,比年初增加132.08亿元,增长15.96%,连续第二年实现存款增量超过一百亿元,在吴江区的市场份额较年初进一步增长1.17个百分点达到26.35%。

二是贷款投放稳步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各项贷款总额682.30亿元,比年初增加88.39亿元,增长14.88%。信贷投放完成监管部门“三占比四增速”的各项要求。

三是经营规模和营收效益稳步提升。资产总额达到1259.55亿元,比年初增加

91.73亿元,增长7.86%。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增长11.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增长13.84%,两项盈利指标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实现金融增加值32.41亿元,增加2.80亿元,增长9.46%。

四是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进一步提升。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

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等殊荣,在“全球银行业1000强”提升8个名次位列第642位,被评为省联社5A级农商银行和四好领导班子。

(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负债端产品结构有待优化,高付息产品快速增长,低息存款流失,付息成本明显攀升。

二是对公客户增量拓展不足,在客户管理和新客获取思路有待提升。

三是零售转型任务依然艰巨,对零售客户的持续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一)2019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以股东利益和本行整体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行监事会监督。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依照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按照工作分工,正确行使本行章程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积极列席董、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尽职尽责,勤勉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存在兼任与高级管理层成员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二)2019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如实向本行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不存在在任何其他关联单位兼职情况,没有发生有损本行利益的关联交易等其他情况,对涉及自身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坚持诚实守信原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现高级管理层成员存在泄漏本行秘密、利用职务和权力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本行、本行股东、存款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一)2019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有效组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分管业务和相关事务,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送各类信息,做好工作沟通,较好地发挥了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全体高级管理层人员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体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

(二)2019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深入基层支行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支行各项工作,帮助基层支行解决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视加强与联系挂钩支行的交流沟通,经常了解掌握联系挂钩支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协调好联系挂钩支行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关系,督促联系挂钩支行全面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能力评价情况

(一)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通过自评、互评、监事会评价的方式,对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通过高级管理层成员之间的交流汇报,及时分享了各自履职工作中的闪光点和经验,对履职期间还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和探讨,有助于全体高级管理层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全体高级管理层人员熟悉和掌握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本行章程、内部管理规定等。一是能按照工作规则及工作程序参加行长办公会会议,正确行使高级管理层成员权利,承担义务。熟悉自身的职责和工作分工,重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章的学习。二是认真参加人民银行、监管机构和省联社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水平。三是利用业余时间研习金融业务知识,浏览网络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四是通过与商业银行、兄弟单位的交流沟通,不断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

2019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本行章程》、《行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运作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职能,为保障本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上,监事会对本行8名高级管理层人员在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全部为称职。

议案十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三农”金融服务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2019年我行始终坚持服务“面向‘三农’、服务‘三农’、坚持支农支小不动摇”的宗旨,以“11448”战略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客户营销、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以农村市场为基础,走进社区、走进城镇,努力实现城乡联动发展,踏实地的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我行积极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服务三农相关指导思想,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着力解决城乡居民贷款难、贷款烦、贷款慢等问题,在促进“三农”发展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2019年12月末,全行涉农贷款余额92.74亿,较年初增长31.54亿,增幅51.53%。

二、加大政策支持,精准服务三农客户群体

(一)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服务工作

2019年我行以农业产业相关政策为导向,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抓手。深耕“三农”市场,截止至2019年末,我行信贷涉农类客户5093户,其中支持合作社33户,贷款余额12130万。同时对辖内479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走访”工作,回归本源,依靠挨家挨户的走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逐一摸排,了解其资金需求,为后期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打下先行基础。

(二)优化三农贷款机制增加贷款服务力度

我行将信贷资源向10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倾斜,充分满足小微客户和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同时,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绩效考核机制,加

大对小微贷款的考核力度,促进我行小微贷款营销的积极性,改善金融服务。

有效改进和建立适合小微贷款的业务受理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结合金融科技,寻求三农产品、渠道创新

(一)加快支农支小产品开发

1、为进一步加快服务三农的脚步,我行积极响应省联社“服务三农”号召,对原有的“锦鲤惠农贷”产品升级改造,推出全新的“惠农快贷”产品,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普惠金融发展

2、基于区域特色行业,吴江及苏州地区2018年度对大闸蟹养殖实行了围网拆迁,为更好的服务农业,我行针对实际情况对原有的锦鲤蟹农产品进行改造,同时推出了全新的“锦鲤蟹贸贷”,不断拓宽服务范围。

3、为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三农”客户,我行于2019年9月推出了全新贷款品种“苏农贷”,以灵活多变的抵质押方式,优惠的利率,以及便捷的办理流程,更好的服务农村、农业、农民,截止至2019年末,累计服务客户28户,发放贷款金额2865万。

(二)加快“三农”绿色金融发展

2019年,我行正式启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项目,并正式发布《2019年-2021年绿色金融规划》,在战略实施策略以及业务举措中推行客户和业务“绿色化”,将节能降耗纳入网点日常管理,实现自身经营管理的“绿色化”,以两个“绿色化”践行可持续理念,塑造良好的绿色金融服务形象,同时不断加大对绿色农业、农村宜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发展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对走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品牌农业、旅游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发展道路的优质客户优先准入、优先审批、优先支持;明确信贷政策导向,鼓励节能减排和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两高一剩”行业严格准入、限额管控,加快低层级客户退出;

(三)深入实施阳光信贷服务,践行普惠金融职责

2019年,我行先行推出安徽宣城地区的纯线上“阳光信贷”产品,与科大讯

飞合作,基于政府相关数据打造纯线上涉农贷款产品,截止至2019年末,服务当地客户553户,发放金额9491万,同时在吴江地区推出“阳光信贷”整村授信工作,依托科技赋能,利用外部合作伙伴强大的技术和数据能力,利用 “大数据”技术,开展线上化的“阳光信贷”服务,并于2019年开始试点工作,截止2019年末,完成四家行政村的试点工作,完成授信1731户,授信金额10356万。

四、多项举措并行,探索三农服务渠道下沉

(一)优化物理网点建设,加快零售网点转型

依托零售转型,我行大力建设智能厅堂,通过配备超级柜员机、新增线上办理渠道等有效措施,有效分流柜面业务、丰富厅堂营销; 2019年新增3家二级支行,增强、拓宽区域网点渠道覆盖面、辐射面,提升网点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客户体验。

(二)推进电子渠道业务发展,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持续优化电子银行离柜服务体系,至2019年末电子银行柜面替代率达到

95.59%,较年初增加2.68个百分点,其中:自助银行存款43.28亿元;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及个人客户交易金额分别为:6178.93亿元和442.46亿元;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及金额分别为:242.82万笔和843.87亿元;微信公众号关注客户超40万户,新增4.73万户绑卡客户;互联网支付交易金额达268.32亿元; 一码通商户共计47323户,资金成交超60.14亿元。

(三)深入发展民生金融场景

丰富社会保障卡应用,新增医保报销支付、生育津贴发放等功能,截至12月末,吴江地区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超过65.6万张,账户存款金额16.1亿元;与吴江区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行业客户密切配合,提供优质高效的代扣代缴服务,今年累计发生210.1万余笔代扣代缴业务,代扣金额超过4.78亿元。

(四)完善微信网上商城服务

稳步推进学生缴费业务,当年交易金额5.71亿元,包括114所学校、线上学生缴费业务笔数31.96万笔;新开通城乡居民医保微信缴费服务,线上医保缴费38.05万笔,缴费金额1.79亿,校园一卡通充值业务13.93万笔,充值金额3581.52万,

与吴江区计生委、人社局共建健康吴江APP,全年累计线上挂号1861笔,有效解决挂号缴费的支付通道难题。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试点升级改造农村金融服务站

截止至2019年12月末,我行共设立助农服务站83个,覆盖吴江区21个乡镇的83个村落。每个金融服务站配备自助终端,电话POS,点钞机等设备,以满足居民日常查询、转账、缴费、打印和提款等金融需求,在对农村金融服务站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后,我行计划对农村金融服务站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的功能基础上,优化网点选址,增加助农服务站金融服务功能,截止至年末,率先完成2家助农服务站的助农整体升级。

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服务三农高素质团队

(一)加快零售人才队伍的打造

随着零售转型的深入,零售团队日趋完善,通过对团队的不断合理化调整,形成了拥有零售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大堂经理等多岗位的综合化零售业务服务团队,截止至2019年末苏州城郊及异地支行共计拥有零售业务人员153人,吴江地区各支行共计拥有零售业务人员163人,通过零售业务团队的建设明确工作分工、把握工作重心,切实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工作质量。

(二)开展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对象零售条线全体业务人员、零售副行长(主管)和支行信贷、柜面条线的部分管理人员,建立了零售周例会制度,每周介绍优秀工作经验,加强支行沟通交流,通过培训交流,有效提高了零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打造出一支热爱农村金融、业务水平专业的管理和营销团队。

六、践行社会责任,开展农村金融知识普惠活动

(一)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我行于6月份开始在全区各镇、社区和主要居民区开展金融宣传,此次活动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使参与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了进

一步增强,提升了参与群众的金融素养。

(二)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反洗钱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更有针对性的践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我行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反洗钱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宣传的主题、时间等内容,通过行内开设“反洗钱小课堂”、网点辐射宣传、互联网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少年儿童的反洗钱意识。

(三)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我行于2019年9月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消费者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深入基层,全行参与,以更贴近百姓生活的金融知识作为宣传点,采取多样活动形式,活动围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有序开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本行社会责任,为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环境、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要求,我行于3月4日-3月19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口号,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

(五)开展防范“套路贷”系列宣传活动

我行积极响应区政府及金融监管办的号召,自8月起在全行范围内开展防范“套路贷”专项宣传活动,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规范民间放贷行为、打击“套路贷”犯罪的良好氛围,活动针对社区、农村、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在各机构负责网点、所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同步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不断丰富农村居民的的金融消费维权意识。

议案十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议案十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制定了《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行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行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考虑的主要因素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意愿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

三、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必须遵循程序如下:

1、由本行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本行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本行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应对股东回报规划单独发表明确意见,本行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既要形成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也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本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提出的股东回报规划需要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2、本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外部监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股东回报规划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前,本行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本行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本行若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本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未用作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规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四、2020-2022年利润分配规划

2020-2022年度是本行实施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本行的发展与股东的鼎力相助密不可分。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020-2022年度,若本行当年进行股利分配,则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决策程序及章程规定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本行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当本行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股东回报规划的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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