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公司”或“上市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平治信息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00,000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涉及的除权除息事项除外,即双方同意,公司上述分红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作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即37.5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6月1日,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文投”)与郭庆先生、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智兴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浙江文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48.03

元/股的价格,受让郭庆持有的上市公司7,951,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38%)、受让齐智兴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3,586,2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合计11,537,7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6%,以下合称“标的股份”)。同时,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郭庆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剩余23,85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15%,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对应的表决权(包括召集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委托给浙江文投行使。在郭庆先生和齐智兴投资分别将其所持7,951,500股股份和3,586,248股股份转予浙江文投交割过户完成、郭庆先生与浙江文投之间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且浙江文投提名的董事占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文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文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556号勾山樵舍
联系电话0571-56335915
法定代表人姜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5M5F
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
设立日期2019-01-29
营业期限2019-01-29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文化领域的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平治信息拟非公开发行25,000,000股A股股票,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平治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亦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鸿飞 朱福涛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