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步云先生,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