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项目2020年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11-20OTL05122001-006)中,公司为此项目2级单相智能电能表、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0.5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和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的中标人,共中7个标包,中标总金额为15,436.31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0),本次预中标共7个包,合计总数量573,550只。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数量410,000只;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113,513只;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29,000只;第五分标预中标数量18,037只;第六分标预中标数量3,000只,合计预中标金额约15,436.31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
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为15,436.3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
4.60%。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