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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公告编号:2020-059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5:00—2020年6月1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公告编号:2020-059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3757天力锂能2020年6月11日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按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申请上市交易所: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股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9)本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对以上(1)-(9)事项逐项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依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调整或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等具体事宜;

(2)如证监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办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主管机关备案/核准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8)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1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64,425.0262,845.34
2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21,292.2120,800.32
合计85,717.2383,645.66

公告编号:2020-059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的可行性分析,请查阅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

公告编号:2020-059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承诺的议案》。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承诺。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措施,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持续增长,公司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十)审议《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现公司同意对外报出上述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对公司2017-2019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公告编号:2020-059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公告编号:2020-059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十九)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一)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二)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

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

公告编号:2020-059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的议案》。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二十八)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修改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公司经营范围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料、储氢合金粉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因公司已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经营方式为不带存储设施批发经营,现增加经营范围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氢合金粉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范围为“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锂电源电池、锂电源材料(以上各项不含危化品)、机电设备及配件(不含小汽车)、金属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电子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及维修、工矿设备销售”。因新天力锂电已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经营方式为不带存储设施批发经营,现增加经营范围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及子公司章程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授权董事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相关事宜。

(二十九)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十二)(二十八);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四)

(五)(十一);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20-0595)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14时前。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

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 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

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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