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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0年6月2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7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孙文兵先生、南洁女士、王贵升先生、陈世杰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9人调整为13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89,200股调整为2,155,300股,授予价格由9.53元/股调整为

9.31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2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授予2,155,3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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