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通知,北京信威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别简称“PPN001”、“PPN002”和“PPN003”)应于2020年5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兑付本息。但截至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PPN001、PPN002和PPN003的基本情况
PPN001 | PPN002 | PPN003 | |
债券代码 | 031569030 | 031569038 | 031569044 |
发行规模 | 8亿元 | 3.6亿元 | 2.4亿元 |
存续规模 | 6.5亿元 | 2.9亿元 | 2.4亿元 |
利率 | 7.5% | 7.5% | 7.5% |
本息兑付日 | 2020年5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2020年5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2020年5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应偿付本息金额 | 828,513,150.68元 | 367,642,136.99元 | 302,403,287.67元 |
主承销商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未能按期兑付本息的情况
北京信威应于2020年5月31日(此为节假日,顺延至2020年6月1日)支付上述PPN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因公司为海外项目提供担保陆续发生担保履约,且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复杂,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大,无法按期兑付上述PPN的本息。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与投资人协商后续债务延期或其他债务重组方案,并将根据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为海外项目担保风险敞口金额约为17亿元(已公告履约金额约为109亿元,已被划扣但还未履约的金额约为18亿元),表内有息负债本金合计约为90亿元(其中已到期尚未偿付的债务约81亿元),因部分债务存在交叉违约条款,如最终不能与上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投资人就债务延期事项达成一致可能导致该部分债务未来陆续发生违约,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