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3证券代码:400022 公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1日15:00至2020年6月23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4号鹭江宾馆三楼英华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0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管理人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选举董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选举王晓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唐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选举张嫒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选举叶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选举邱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7选举郭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选举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选举陈垚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1选举牛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钱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03选举吕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备注:上述议案8、议案9、议案10适用累积投票制。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13:30-14:30。
四、关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0年 6月21日15:00至2020年6月2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晓妙、肖越亮 联系电话:0592-208575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做出具体指示,由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4 | 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 |||
6 | 审议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以下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 填写同意票数(若反对或弃权请填“0”) | |||
8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7名董事候选人只选6名) | ---- | ||
8.01 | 选举董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2 | 选举王晓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3 | 选举唐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4 | 选举张嫒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5 | 选举叶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6 | 选举邱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7 | 选举郭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9.01 | 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2 | 选举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3 | 选举陈垚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以下3名监事候选人只选2名) | ――― |
10.01 | 选举牛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10.02 | 选举钱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10.03 | 选举吕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委托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20年6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按以上格式自制。
2、议案1-7委托人根据各审议事项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内打“√”,对于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有关决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议案8-9适用累积投票制,在相应的表格中填写同意的股数,请不要在表格中划“√”或“ X ”, 若反对或弃权就直接填“0”。提示:
(1)议案8候选人数:7人,应当选人数:6人,
您的持有股数:M股,对议案8拥有的表决权数为:M*6
(2)议案9候选人数:3人,应当选人数:3人,
您的持有股数:M股,对议案9拥有的表决权数为:M*3
(3)议案10候选人数:3人,应当选人数:2人,
您的持有股数:M股,对议案10拥有的表决权数为:M*2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议案1: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报告期内,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破产重整后续工作、股权分置改革的各项工作开展,并努力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破产重整的后续工作,并积极寻找可持续经营的资产等,公司目前仍未能实现主营业务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392,637.96元,同比增加211.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限内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大连蚂蚁岛野生即食海参的收入,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48,146.35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4,972.71元。
(二)破产重整及股权分置改革执行工作事项
1、在厦门中院的协助执行下,2019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港支行、厦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债权人的股份划转。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管理人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嶝支行,签订了《股份委托代持协议》,即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嶝支行因无法开具证券账户,其应得的股份委托公司管理人代持,同时确认公司对其的债务已清偿完成。余下债权人的股票尚存放在公司管理人破产处置账户内。
3、截止本报告期出具之日,公司对原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厦门市恒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鑫临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亿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宗杰、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众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港支行、厦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嶝支行的债务均已全部清偿完成。
4、本年度仍未能找到合适的可持续经营资产,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暂缓推进。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一个议案,即《关于聘任董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十个议案,即《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增补董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一个议案,即《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二个议案,即《增补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叶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没有通过一个议案,即《对三亚永晟雪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
6、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以上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完成股东大会决议中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2019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已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信息披露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19年度,公司共披露公告82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相关工作,包括与投资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防止泄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三、2020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积极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可持续经营资产,在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发起重大资产重组,争取向公司注入优质可持续经营资产。
(二)根据资产注入情况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主办券商的指导下,适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三)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治理水平,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四)利用公司现有的资金和资源做好现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业务发展。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议案2: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审计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0899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洋股份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海洋股份公司无正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维持持续日常经营支出,未来是否恢复经营存在不确定性。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净亏损64,972.7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56,507,414.63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洋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科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2,637.96 | 125,969.42 | 211.69 |
营业成本 | 343,596.66 | 44,230.78 | 676.83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1,637,953.55 | 1,509,473.50 | 8.51 |
财务费用 | -1,527,629.09 | -456,231.20 | -234.8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75.28 | 22.84 | 8,110.51 |
资产减值损失 | 542.94 | -1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14.27 | 100.00 | |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 505.00 | 100.00 | |
所得税费用 | - | 1,831.12 | -1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11,471.91 | 9,675,450.02 | -65.77 |
(一)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11.6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代理销售海参收入,因2019年优化了商城客户管理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676.83%,主要原因为, 2019年度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网上商城销售海参采用了薄利多销的方式,导致营业成本大幅攀升。
(三)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34.84%,主要原因为,公司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所致。
(四)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8,110.51%,主要原因为,因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业务增加,导致增值税附加税增加。
(五)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为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19年无此科目,计入到了信用减值损失。
(六)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七)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增加了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八)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19年度无所得税费用。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5.7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除日常经营费用外,还收到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款项444,586.02元,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及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648,818.36元。2018年度除日常经营费用外,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的海参代理预付款,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814,241.09元。
三、2019年度公司资产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5,109,625.80 | 66.92% | 41,798,153.89 | 62.30% | 7.92 |
预付账款 | 19,555,750.00 | 29.01% | 19,800,000.00 | 29.51% | -1.23 |
其他应收款项 | 15,248.69 | 0.02% | 24,691.54 | 0.04% | -38.24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2,725,690.97 | 4.04% | 2,725,690.97 | 4.06%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4,312.30 | 0.01% | 11,488.36 | 0.02% | -62.46 |
在建工程 | - | - | - | - | - |
(一)货币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92%,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收入增加和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在银行做投资理财的资金因到期收回所致。
(二)预付账款,比上年同期减少1.23%,主要原因为,预付账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签订海参代理协议所支付的2000万元的预付款,因本报告期内有销售,所以报告期未的预付款为19,555,750.00元。
(三)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62.46%,主要原因为,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所致。
四、2019年度公司负债项目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3,704.16 | 0.08% | - | - | 100.00 |
其他应付账款 | 306,167,643.58 | 99.70% | 306,162,643.58 | 99.79% | 0.00 |
应交税费 | 18,934.21 | 0.01% | 230.69 | 0.00% | 8,107.64 |
预计负债 | 650,000.00 | 0.21% | 650,000.00 | 0.21% | 0.00 |
(一)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计提12月职工薪酬所致。
(二)应交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8107.64%,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产生增值税及附加税所致。
五、2019年度公司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9,780.32 | 611,601.44 | 223.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1,932.47 | 22,150,392.51 | -93.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3,624.06 | 66,814,241.09 | -95.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35,600,000.0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7,847.85 | -21,538,791.07 | 102.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3,624.06 | 31,214,241.09 | -9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11,471.91 | 9,675,450.02 | -65.77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2.78%,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收到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的款项444,586.02元,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535,194.30元和日常经营费用等。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了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依代理协议向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支付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预付款及管理费用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1.31%,主要原因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2019年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导致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2,713,624.06元,2018年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导致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31,214,241.09元,同比减少91.31%。
六、2019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总资产 | 67,410,627.76 | 67,095,073.73 | 0.47 |
营业收入 | 392,637.96 | 125,969.42 | 21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146.35 | -159,659.47 | 13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4,972.71 | -973,900.56 | 9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9,669,654.19 | -239,717,800.54 | 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7,847.85 | -21,538,791.07 | 102.78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每股收益(元/股) | 0.0003 | -0.001 | 1,3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破产重整和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工作,仍然没有恢复正常经营。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30.16%,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收入增加,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定期存款取得利息收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93.33%,主要原因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以上议案请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议案3: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我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0899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我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净亏损64,972.7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56,507,414.63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议案4: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提议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议案5: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具体详见附件《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议案6: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19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整后续事项执行、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19年度做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19年度,我们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2019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2019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 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以电子邮件结合电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事会次数 | 次数 | 话会议的方式参加次数 | 次数 | 自参加会议 | ||
钱凯 | 6 | 0 | 6 | 0 | 0 | 否 |
文岚 | 6 | 0 | 6 | 0 | 0 | 否 |
陈晓棠 | 6 | 0 | 6 | 0 | 0 | 否 |
(三)2019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钱凯、陈晓棠和文岚三位独立董事均出席参加。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钱凯和陈晓棠独立董事出席参加,文岚独立董事请假未出席。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9 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我们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原总经理王皓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1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我们同意王皓先生的申请,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解除聘任王皓先生总经理职务。
2、本次公司拟聘任总经理人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经审阅董宇先生的工作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148 条规定的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4、经了解董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资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同意董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2019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我们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该财务决算报告充分体现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并同意该报告所作结论。我们同意本议案董事会通过后,提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159,659.4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73,900.5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56,555,560.98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董事会通过后,提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关于《聘用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进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很好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同意本议案董事会通过后,提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关于《增补董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宇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董宇先生的工作简历,未发生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董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提名董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我们同意本议案董事会通过后,提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 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我们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被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由公司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叶建军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受到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增补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叶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发起重大资产重组,但因资本市场环境及标的价格等因素仍未找到符合要求的重组资产,在2019年年度内未实现资产重组。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披露公告共计82份。我们对公司 2019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钱凯在报告期内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独立董事陈晓棠和文岚对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对三亚永晟雪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提出了反对意见。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以上议案请审议。
独立董事:钱凯 文岚 陈晓棠
2020 年6月2日
议案7: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年度内,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高级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个议案,即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关于《增补陈晓龙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即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每次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2020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加强落实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与检查职能,并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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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唐旭先生、张媛女士、叶建军先生、邱伟先生共6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接到股东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提名郭萌先生1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之日起三年。
此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10人,其中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3人。依《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换届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差额选举,即7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只能选6人,最终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得票前6位的非独立董事人选。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宇先生个人简历董宇,男,1977年6月出生,四川大学投资经济专业,本科学历,持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五科)。工作经历:2001年7月-2003年11月就职三九集团三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新药开发部主管;2003年11月-2005年5月就职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任市场部经理;2005年5月-2007年3月就职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任区域经理、市场副总监、客服主管;2007年3月-2008年1月就职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任总经理;2008年1月-2013年4月就职华西证券深圳营业部任总经理;2013年4月-2016年5月就职华西证券总部证券金融部总经理、衍生品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就职成都杰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1月17日至今就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9年12月31日至今就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董宇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王晓同先生个人简历
王晓同,男,汉族,1957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0年-1984年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学习;1984年-1985年在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青干班学习。工作经历:1985年-1987年就职内蒙古扎鲁特旗计划经济委员会任副主任;1988年-1989年就职中共厦门市委任经济处副处长;1989年-1992年就职福建省宁德地区外经外贸委任副主任;1993年-2009年就职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4年-2016年就职海南博鳌千博集团任副总裁。
王晓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唐旭先生个人简历唐旭,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 1986 年-1988 年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摄影专业毕业。工作经历:1984 年-1994 年就职新
华社中国图片社;1994 年-2000年就职COBELL 国际广告公司;2002年-至今就职北京中奥师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至今就职北京汇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旭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张媛女士个人简历张媛,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教育经历:1993年-1996年在北京市金融财会高中学习工商财会专业;1995年-1998年在北京市经济科学大学学习金融专业;2003年-2005年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习金融专业,获学士学位。工作经历:1996年—2003年就职北京银行德外支行,先后从事过储蓄出纳柜员、会计柜员、后台综合、营业室主任助理工作;2002年初任营业室主任;2004年—2007年就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任营业室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2008年8月北京分行正式成立,担任北京分行营业部第一任营业室经理;2009年9月,调入分行运营管理部,从事会计管理经理工作。张媛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叶建军先生个人简历叶建军,男,汉族,1977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9月-1998年7月就读江苏石油化工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9月- 2003年7月就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国际MBA,硕士学历。工作经历:1998年-2001年就职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任调研科主管、总经理秘书;2003年-2013年就职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投资总监,任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2016年就职江苏中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就职江苏标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2018年就职久大产业投资集团任战略发展总监,就职江苏珀安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就职泰莱狮建筑科技集团任副总经理。
叶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邱伟先生个人简历
邱伟, 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
京信息科技大学(原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会计学本科。工作经历:2004
年7月-2006年8月就职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项目
组组长;2006年7月-2011年4月就职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任内审部资深经理;2011年5月-2013年5月就职深圳市迪桑娜皮具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2013年6月-2016年8月就职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任审计部负责人;2016年8月-至今就职中惠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投资总监。
邱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郭萌先生个人简历
郭萌,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经济学硕士。郭萌先生长期工作在国有资本投资、管理、运营的一线,先后任职于新三板、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公司、投资基金、母基金,熟悉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律,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大量实践经验累积。
工作经历:曾就职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SZ000608)任投资发展部经理;曾就职于中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03927)任证券事务代表;曾兼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600109)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2008年起,就职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资产运营部高级项目经理、股权运营中心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清华控股公司资产管理总监。
现兼任北京泽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鑫益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珠海粤科京华电子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清控人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厦门海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郭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议案9: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李宏先生、于斌先生、陈垚垚先生共3 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之日起三年。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宏先生个人简历李宏,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教育背景:1981年-1985年就读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2002年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工作经历:曾任四川大学客座教授兼四川大学旅游学院中国旅游与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1988年至1991年就职南方信托投资投资公司任副总经理;1991年至1996年就职中国华阳金融租赁公司任常务副总;1998年至2002年就职搜房网任执行总裁;2002年至今就职四川联合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及兼成都智慧全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李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于斌先生个人简历于斌,男,1975年1月出生,1992年-1996年就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1996年-1997年就职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2000年就职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于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陈垚垚先生个人简历陈垚垚,男,1982年1月出生,汉,党员,籍贯:湖北襄阳。教育背景:2000年9月-2004年6月就读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现更名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6月取得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格证书;2016年9月通过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历:2005年3月―2006年12月就职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职项目负责人;2007年1月―2016年5月、2017年2月―至今就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任职部门经理;2016年5月―2017年2月就职广东省水电集团投资管理中心从事基金投资的财务工作,任职财务总监。陈垚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议案10: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监事会接到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牛磊先生钱东伟先生2 人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接到股东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提名函》,提名吕游先生1人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之日起三年。此次公司监事会换届,公司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为3人。依《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即公司监事会为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组成。换届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差额选举,即3人监事候选人只能选2人,最终当选的监事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得票前2位的监事人选。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6月2日
附件三: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牛磊先生个人简历牛磊,男,1982年8月出生,1998年-2002年就读石河子大学农经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2002年-2006年就职新疆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负责联想授权业务;2006年-2010年就职新疆地宝矿业集团任董事、总经理职务负责企业全部业务;2010年-2020年就职新疆弘道苑文化交流中心任主任职务,负责日常工作。
牛磊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钱东伟先生个人简历
钱东伟,男1974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闽清,党员。199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大学本科;2019年6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工作经历:1997年9月-1999年9月就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任法律事务部科员;1999年9月-2010年1月就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曾历任法律事务部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2002年12月-2003年4月兼任业务拓展和投资银行部兼任分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法律顾问;2010年1月-2012年12月就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历任业务三部、业务一部高级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2月就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总部业务决策委员会专职审批人;2015年2月-2016年8月就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任审批人;2016年9月-至今就职恒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国)任中国区执行总裁。
钱东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吕游先生个人简历
吕游先生个人简历,男,1979年2月出生,2002年4月-2006年7月就读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商科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先后就职
于东京山宏实业株式会社贸易部、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创新促进中心高级经理。兼任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兼任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吕游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