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4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6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42.73%股份的股东王万法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告编号:2020-095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的提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和信专字(2020)第000485号),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488号)。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万法先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王万法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
公告编号:2020-095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逐项审议《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股东大会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3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提请增加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二)《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