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说明》。
2.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3.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4.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5.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公司据此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预备案,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预核准的经营范围增项与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项差别较大,建议按照有关部门预核准的经营范围增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7.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