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6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2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0.2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9.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4.5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40,000万元,期限一年。该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由公司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70,00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2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石脑油、石油醚、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等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26,968.28 | 305,586.04 |
负债总额 | 298,777.77 | 280,488.07 |
流动负债总额 | 298,777.77 | 280,488.07 |
银行贷款总额 | 59,000.00 | 59,000.00 |
净资产 | 28,190.51 | 25,097.96 |
- | 2019年度 | 2020年1~4月 |
营业收入 | 1,699,928.94 | 326,778.97 |
利润总额 | 2,312.10 | -3,092.55 |
净利润 | 2,229.30 | -3,092.55 |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1%
51%
31.85%
%
31.85%
%
邹凌
邹凌韩宝林
韩宝林
12.95%
%
12.95%
%
4.2%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津银行签署《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担保金额:20,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债权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0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
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0.2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