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离职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王颖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王颖轶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颖轶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王颖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颖轶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颖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傅梅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思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思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张思拓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张思拓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553075
传真:
0571-81061286
邮箱:zqsw@huacemedia.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466号华策中心A座4楼邮编:
310000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张思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思拓先生于2014年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思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