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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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8
一、保荐结论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8
四、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 11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 14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 19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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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保荐人”)接受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德信息”、“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纬德信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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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周鹏、肖少春为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沈民坚为项目协办人;指定陈焱、林骥原和李庆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
周鹏,男,保荐代表人,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信息传媒组总监。曾负责或参与传音控股IPO、卫光生物IPO、富煌钢构IPO、银之杰IPO、招商轮船非公开、新乡化纤非公开、洛阳钼业跨境并购等多个股权项目,及重庆城投、湖州城投、禹州地产熊猫债、国泰君安公司债等多个债券项目。
肖少春,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7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项目经验包括小米集团CDR项目,传音控股科创板IPO项目,恒银金融、鲁南新材、多益网络IPO项目,上市公司深天马再融资项目,上市公司新国都再融资项目,上市公司立讯精密资产重组项目,上市公司金宇车城、东杰智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沈民坚,男,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5年投行工作经验及7年审计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瑞茂通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项目、博济医药、恒兴饲料、建华管桩、明阳风电、金域体检等IPO项目;曾参与浩宁达、南方风机并购审计项目,以及中国通信服务、凯德置地等知名企业的审计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陈焱,男,经济学博士后,保荐代表人,拥有近20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执行总经理。主要项目经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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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百股份、珠江啤酒、顺威股份、新元科技、亚翔集成、珠江钢琴等IPO项目;宝石A、韶能股份、三聚环保、电子城、华仁药业、北京科锐、东旭蓝天、万孚生物、珠江钢琴、万达信息、凯文教育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广百股份、有研新材、恒通科技、嘉麟杰等重组项目,08鑫城国资债、09宿建投债、10沈国资债、12喀什债、14德阳高新债、15喀城投债等债券项目。
林骥原,男,2016年加入中信证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传音控股科创板IPO项目、海能实业创业板IPO项目,以及古瑞瓦特IPO、华润双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李庆,男,2018年加入中信证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传音控股科创板IPO、立讯精密可转债等项目。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Weid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注册资本 | 6,28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尹健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 2012年4月24日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 2019年10月18日 |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2号C1栋401房 |
邮政编码 | 510700 |
电话 | 020-8200 6651 |
传真 | 020-3203 3001 |
互联网网址 | www.weide-gd.com |
电子信箱 | investor@weide-gd.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钟剑敏 |
部门电话 | 020-8200 6651 |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纬德信息是一家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公司致力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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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提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公司依托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关键技术,主要从事智能安全设备和信息安全云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上述产品为客户提供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领域。同时随着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兴安全需求不断产生,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也将更为广泛。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东、实际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或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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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核部在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将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审核人员将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参会委员;同时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落实。
最后,内核部还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内核意见
2020年5月13日,中信证券召开了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项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同意将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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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及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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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保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必要的核准,市场前景良好,其顺利实施,将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发行人的发展;发行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0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各项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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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采购、销售、财务、研发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682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材料、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与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纬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自纬德有限2012年4月24日成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已经超过三年。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前述情形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经核查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运行效果,并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682号”《审计报告》,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已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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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向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效果,并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683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合理够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天健已就公司的内控情况向公司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经核查,公司的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经核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公司拥有的重要资产的权属状况、涉讼情况,并根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前述情形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安全设备和信息安全云平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上述产品为客户提供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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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七)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报告期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一)纬德信息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具体情况
1、处于战略新兴产业,科技附加值高
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具有跨学科应用、多技术融合、需求复杂多样等特点,安全产品开发需深入掌握信息安全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等多领域专业技术,对科学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建立了规范的研发管理流程,凭借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自主研发设计,全面掌握产品核心技术,实现信息系统从硬件到软件的自主研发、生产、升级、维护的全程可控。公司已获得多项专业资质及荣誉,在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取得了扎实的研发成果,公司工业互联网设备安全可信接入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了工信部“2019年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尹健入选国家科技创新人才。
发行人基于多年电力行业服务经验,创新性开发应用工业互联网安全通信技术和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及管理技术,充分体现了发行人的技术创新能力。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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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29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47项。在国家不断提高对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重视程度的背景下,发行人已成为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领先厂商。
2、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及持续的研发投入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产品研发,并对研发进行持续投入。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研发投入总金额为2,930.93万元,占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60%。公司重视培养自主研发团队,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3人,占公司总员工人数的27.73%。
公司建立了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激发了公司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新产品研发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促进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面对新研发项目或客户需求时,公司研发团队能够迅速进行需求分析,经过技术研发实现快速灵敏的市场响应,为客户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和高效技术服务。
3、持续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
发行人始终坚持打造自主品牌,及时追踪市场需求,对产品种类不断进行丰富和完善。公司的智能安全设备产品结合国密SM系列加密算法与多种通信技术,提供硬件级动态加密数据安全通信方案,具有可靠性高、兼容性好、功能丰富与配置简单等特点,适用于复杂多变、环境苛刻的工业现场环境。公司的信息安全云平台基于工业大数据分析、数据融合、数据挖掘、数据安全管理展示和镜像等技术,具有自主可控、实战性强、安全性强、全业务和可视化设计等特点;公司创新开发基于高仿真模拟的实战化攻防演练平台,突破了传统攻防演练平台仅能进行攻防演示和教学的局限,可在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的同时进行攻防实战演练。公司对研发、供应链、生产、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细致的规范,各部门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协同作业,不断提升产品成本控制能力。公司产品不仅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而且以长期稳定的运行成果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行业,电力具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行业特点,因此行业企业具有精准、高效的服务能力。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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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服务体系,并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对客户需求的把握越来越深入,并根据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对产品的功能进行改进和升级。
4、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具体情况
根据证监会公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0〕21号公告),发行人主营业务系为工业企业提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行业领域。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常规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研发投入符合要求情况
发行人为软件企业,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分别为828.37万元、1,177.55万元和
925.01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60%,满足最近三年软件行业研发占比应在10%以上的要求。
(2)发行人发明专利符合要求情况
发行人为软件企业,不适用发明专利指标的要求。
(3)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符合要求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797.18万元、8,232.96万元和12,238.87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59.73%,满足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要求。
综上,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相关要求。
(二)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本保荐机构履行了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行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取得并核查专利权、软著权等相关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查阅公司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在内的重大合同,实地走访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访谈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核查公司及有关人员无违法违规情况并取得相关部门合规证明等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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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及所处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行业。同时,发行人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并主要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商业模式稳定,市场认可度较高,社会形象良好,成长性较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科创板定位的要求。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密、通信、云计算等技术更新换代较快,新的安全应用领域层出不穷,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均较大程度依赖于企业的技术水平及持续研发投入。为保持市场领先优势,提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以应对终端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目前已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未来,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研发,或是由于未能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而在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减弱,导致关键技术无法取得突破、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超越或新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掌握核心技术并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并通过引进、自主培养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技术团队。但随着行业技术不断迭代、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发行人未来无法为技术人员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和激励机制,不能维持技术人员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将给公司后续产品研发以及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将吸引更多竞争者进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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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涉及的细分领域、设备类型较多,包括物理隔离、VPN、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审计等多个产品类型,各细分领域厂商较多。未来,随着新技术、新场景的出现,部分头部安全厂商在继续巩固现有业务及细分市场份额优势的同时,可能跨越原有信息安全细分领域的边界,与其他安全厂商展开新一轮竞争,导致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市场整体竞争加剧。如果未来市场激烈竞争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在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公司招标采购中持续取得订单,或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风险
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作为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战略发展产业,近年来得到了国家的重点发展和大力扶持。国家在产业政策上持续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融合创新,对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给予鼓励与支持,尤其对于作为民生基础行业的电力行业的信息安全更为重视。在此背景下公司及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技术水平得到快速发展。但若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政策执行力度不足可能造成上下游产业链整体发展速度放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外协加工风险
公司对于部分非重要生产环节采用外协加工模式进行,主要外协内容为PCB板的贴片和插件,PCB贴片和插件的外协市场已经较为成熟,公司积累了一批较为优质的外协供应商。外协加工的模式有利于公司将主要的资源集中于研发、销售等核心价值链,快速地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在选择外协工厂时重视对方的资质信誉和生产能力,并且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生产运营、质量管控体系以保证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但可能存在因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交货期等问题,导致公司产品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快速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整体经营规模有可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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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张。如公司无法在战略决策、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必须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健全激励及约束机制,则将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对生产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健,本次发行前其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51.61%。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但并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67.75%、73.17%、72.86%及70.60%,毛利率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制定了长远的技术研发及产品研发计划,一方面使得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维持较强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研发新产品以拓展更广阔的市场。但随着新竞争对手的加入,市场竞争可能有所加剧,从而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65.66万元、4,107.50万元、5,392.84万元及5,679.0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05%、41.46%、
30.11%及27.80%,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1次、2.24次、2.44次及0.27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余额,一方面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性密切相关,电网公司及电力设备提供商具有严格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内部流程需时较长;另一方面,公司遵循行业惯例,给予信用情况良好、长期合作的客户一定信用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已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于各期末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持续上升,当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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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或公司获取外部资金的市场环境趋紧时,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周转率偏低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未完工项目成本、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1次、2.02次、2.47次及0.37次,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原因为:首先,公司为了满足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以及客户对交货及时性的要求而增加备货,导致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余额有所上升;其次,由于电网对产品安全性及兼容性的要求较高,部分项目验收周期较长,部分智能安全设备及信息安全云平台项目在期末尚未验收完毕,导致期末发出商品及未完工项目成本余额较大。如公司存货不能及时周转,将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增加,对公司资金使用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公司2017年至2019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R20194400604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可享受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照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的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550.83万元、1,114.62万元、1,381.53万元和96.78万元,税收优惠金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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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1%、34.32%、19.22%和14.20%。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符合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新一代智能安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服务规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研发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开拓新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尽管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项目从论证到实施、再到建成投产需要较长时间,政策环境、市场规模、投资成本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着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建成后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2、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预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时间差。因此,发行当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进而导致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短期内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3、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公司采用的市值和财务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公司可能面临发行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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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私募投资基金类型 | 基金编号 | 登记编号 |
1 |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投资基金 | SCQ638 | P1000900 |
2 | 济南中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SJR637 | P1067371 | |
3 | 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SCH662 | P1027462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SX0128 | P1064107 | |
5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 |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 | SCX037 | PT2600011589 |
除上述主体外,其余股东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凭借领先的技术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卓越的客户服务、长期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在细分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拥有突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已成为电力信息安全领域重要的供应商。公司客户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北京科锐、长园深瑞、国电集团、许继电气等众多业内知名企业,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得到客户的认可。公司通过提升产品性能、推出更多满足客户需求的创新产品,在巩固与原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客户覆盖范围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在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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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年 月 日 | |
周 鹏 | ||
年 月 日 | ||
肖少春 | ||
项目协办人: | 年 月 日 | |
沈民坚 | ||
内核负责人: | 年 月 日 | |
朱 洁 | ||
保荐业务负责人: | 年 月 日 | |
马 尧 | ||
总经理: | 年 月 日 | |
杨明辉 | ||
法定代表人: | 年 月 日 | |
张佑君 | ||
保荐人公章: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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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人,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周鹏和肖少春担任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持续督导期届满止。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重新任命其他保荐代表人替换该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工作,本授权书即行废止。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11010819650721****)
被授权人 :
周 鹏(34082319831020****)
肖少春(131102198602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