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的代表。
7、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中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12月14日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园区三川大道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35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4日上午9 :30-11:30,下午14:00-17: 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园区三川大道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承明(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701—6318005 传真:63180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7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三川水表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赞 反 弃
成 对 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童保华
李建林
李强祖
宋财华
1 吴雪松
童为民
李廷杰
王忠明
唐 广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罗安保
2
罗友正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1、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3、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