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投资”)拟与石河子市隆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泰投资”)、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投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银丰融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投资”)、吴乃奇、徐燕、赖春宝共同参与投资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亿元,吴中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日,吴中投资与隆泰投资、泰格投资、九洲药业、吴乃奇、徐燕、赖春宝正式签署完成了《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于银丰投资退出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预计人民币1亿元变为人民币9,000万元,吴中投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不变。
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或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占比(%) |
石河子市隆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100 | 1.11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除上述信息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动。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900 | 43.33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1.11 |
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1.11 |
吴乃奇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1.11 |
徐燕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1.11 |
赖春宝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1.11 |
合计 | 9,0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