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
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于2020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