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4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90,826,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4,754,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2,663,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6,591,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1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
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9年薪酬情况和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9年薪酬情况和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7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4%;反对2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43,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81,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5%;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石鑫、杨奕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