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的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年报审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及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同时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2020年6月1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争取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回复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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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六月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