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
份366,7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366,74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74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1%;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644,111.2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46,533,078.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72,757,070.5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24,815,752.22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494,474,397.08元。为保证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维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2019年度盈利情况及2020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
同意366,74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
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1%;
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2、与山东山推胜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3、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4、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5、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9.6、与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7、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8、与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1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与有关银行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开展2020年营销业务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4,399,684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4、关于聘任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75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刘会胜先生、江奎先生、申传东先生、吴汝江先生、张民先生、王俊伟先生、王金星先生、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其中王金星先生、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上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16.1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非独立董事
16.1.1 刘会胜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刘会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1.2 江 奎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江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1.3 申传东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申传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1.4 吴汝江
同意366,740,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5,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291%;
表决结果:吴汝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1.5 张民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张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1.6 王俊伟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王俊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6.2、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1 王金星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王金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2 刘燕
同意366,740,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5,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291%;
表决结果:刘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3 陈爱华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陈爱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王涤非女士、孟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孔祥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17.1 王涤非
同意366,740,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5,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291%;
表决结果:王涤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7.2 孟亮
同意366,741,960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26,17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99.5720%;
表决结果:孟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海洋、周曦澍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