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青青稞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的《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发展战略、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独立意见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德良、吴非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