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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稞酒: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09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磊验资[2011]第0110号文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1年1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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