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戴卫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的书面辞呈。戴卫国先生因个人家庭及发展原因,自愿辞去公司副总裁及附属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戴卫国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戴卫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所获授的期权将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戴卫国先生已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而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
戴卫国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稳定经营及规范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戴卫国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