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电重工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能够有效降低曹妃甸重工融资成本,缓解其资金压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曹妃甸重工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含E信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贷款(含E信通)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贷款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

申请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0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申请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0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田立先生、赵胜国先生、郭树旺先生和袁新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6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和王琨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陆大明 郑新业 王琨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