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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公司董事彭刚平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侯旭华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两年,并授权武汉华电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此前7,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向其提供7,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

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向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此前5,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向其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此前5,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向其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五、《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此前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到期后,与曹妃甸重工作为贷款一方向银行申请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期限一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22,270万元贷款(含E信通),能够有效降低曹妃甸重工融资成本,缓解其资金压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曹妃甸重工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含E信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贷款(含E信通)事项的决策、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贷款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工机械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申请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0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申请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0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文端超: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彭刚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田 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胜国: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树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新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田立先生、赵胜国先生、郭树旺先生、袁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田立先生、赵胜国先生、郭树旺先生和袁新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6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

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田立先生、赵胜国先生、郭树旺先生和袁新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6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陆大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郑新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 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选举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王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和王琨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和王琨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和王琨女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和王琨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文端超先生简历文端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任华电科工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水电十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彭刚平先生简历彭刚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同时任华电科工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电通用轻型燃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住重福惠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华电科工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田立先生简历田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工程硕士、工学学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专业,河海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热能动力)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同时任华电科工副总经理。曾任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分公司副总经理,总承包分公司副总经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兼北京中光电力设备公司总经理,华电科工环境保护分公司总经理。

赵胜国先生简历赵胜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工学学士,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机制工艺及设备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

委书记、副董事长。曾任第九冶金建设公司安装公司金属结构厂副厂长,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部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副总经理,华电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工机械董事长,曹妃甸重工董事长,华电重工副总经理,华电分布式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电重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郭树旺先生简历郭树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曹妃甸重工董事长。曾任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技改工程部生产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事业部项目经理、项目执行部经理,环境保护部工程项目部经理、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环境保护分公司副总经理,华电重工钢结构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华电重工副总经理,华电重工物料输送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袁新勇先生简历袁新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3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毕业于沈阳黄金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市场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华电重工装备有限公司采购部主任、助理总监、管道及空冷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华电重工热能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主任、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陆大明先生简历陆大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3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纺织部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工人、技术员,北京起重运输机械

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郑新业先生简历郑新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党委副书记,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能源经济系主任。

王琨女士简历王琨,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项目主任,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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