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与全资孙公司永州市福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新辉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新辉开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持有新辉开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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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