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0年5月29日10:00以网络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与全资孙公司永州市福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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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