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高管人员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选举杨建华、赵自强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管人员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管人员在2019年度勤勉务实,遵纪守法,经营业绩良好,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确保了股东利益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公司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考核严谨公正,相关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系数确定合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高管人员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杨建华、赵自强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被提名的杨建华先生、赵自强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上各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杨建华、赵自强为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同意提名委员会对杨建华先生、赵自强先生的提名,建议选举杨建华先生、赵自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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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李志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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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曹德骏 |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