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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的书面审核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0年5月29日,中珠医疗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2020年5月29日,中珠医疗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控制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计划与应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现状。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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