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0年6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p4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 p7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 p84.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P95.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P156.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P197.长江投资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P258.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P279.《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P2810.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29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P35
1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P36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发行数量
(6)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 上市地点
(8)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0) 决议有效期
1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P39
1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P40
1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P41
1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P43
17.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P44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P45
1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P47
20. 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P48
2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P49
2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P50
23.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P51
24.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P52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下午13:30
二、地点:上海市永和路118弄35号楼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居亮 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发行数量
(6)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 上市地点
(8)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0) 决议有效期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20、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2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22、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23、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24、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25、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6、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27、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28、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29、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30、宣读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2020年6月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2020年6月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1项议案,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十六、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2020年6月
议案一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居 亮
各位股东:
2019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19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上市公司面临退市风险等严峻经营形势,公司的工作重心放在稳妥应对风险事件,全力以赴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降风险中抓发展,最终实现扭亏为盈的局面,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9年末资产总额13.35亿元,负债总额9.4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3.8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02亿元,少数股东权益为
1.84亿元。
2、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8亿元。
3、净利润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4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现资产处置收益。
4、财务管理情况。
资产负债率71.0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决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重大资产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等33项董事会议案。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筹备和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为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董事会成员在会前都能认真审阅和研究议案资料,必要时提前与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位董事均按规定参加会议,充分讨论,参与决策。董事在勤勉履职的同时,董事会也非常重视对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从2019年度决议执行反馈的情况看,董事会决议都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加强董事会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专项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鉴于奚政女士已因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实际情况,在全面考察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公司董事陈铭磊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成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建议,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度报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变更的过程中,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形成专业意见;王新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股东方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郑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三)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认真编制了公司4次定期报告,披露了40个临时公告,披露的事项和内容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
在信息披露事后监管机制下,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董事会鉴于之前出现的信息披
露问题,积极反省并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在信息报送流程上保障畅通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今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上交所互动平台等线上线下交流渠道,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关于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通过加强与股东、监管部门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018年度,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现风险事件,导致大量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情况,在公司内控审计过程中,因上述事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由公司管理层、业务主办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监督评价体系,重塑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控薄弱环节的制度再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中立性、合规性,降低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性。2019年始,在内控体系运营了一段期间后,公司于2019年中报期间,聘请了审计事务所重新对内控体系审计评估,并出具了肯定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公司规范管理迈入新的台阶
三、2020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9年,公司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售其拥有的资
产,使得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然为负值。2020年,纵观全球,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更大,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政策要求、市场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状况下,未来如何继续续做强主业,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新动能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事项,围绕此核心事项,董事会2020年聚焦和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结合自身定位,确定战略目标,指引执行层落实
公司将进一步充分研究、科学论证战略方向、主业定位,结合集团重新定位优势,把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趋势,把公司的战略聚焦在投资和投资服务主业生态链构建上,充分发挥资本平台的特殊作用。战略定位上要明确以实业强企兴企,有效缩减现有产业链的多元分布跨度,统筹配置有限资源向确定主业产业链的核心部位和价值链的高端部位聚集,积极注入内外部资源,有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战术上积极发挥董事会在企业经营中的指导监督作用,指引上市公司执行层落实上述战略目标,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绩效,早日摘除ST。
2、盘活存量资产助力增效,加大投资、并购的力度,延伸公司产业链,推进产业的发展
积极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在物流板块,继续挖掘现代物流、提升物流运输业务品质。探索发展附加值较高的细分领域物流业务,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绩效考核要求,落实管理层主体责任;围
绕公司主业与战略规划,寻找与公司产生协同效益的优秀项目,在合理的估值范围内,进行兼并收购,强强联手,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3、稳定资金流,做好资本运营工作,持续提升公司价值2020年度,公司积极联系银行维持授信额度的稳定,在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支持下,继续保障本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营,同时依据资本市场平台,合理配置资金和资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4、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环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风控建设体系,加强员工队伍能力建设和风险合规培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续追讨逾期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二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舒 锋
各位股东: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和审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表决会议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长江投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长江投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确认投资损失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报告期内,审核了4次定期报告,并形成了监事会审核意见书;监事列席了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将标的资产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最终以4.86亿元成功出售。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前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进行了评估,该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交易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该次借款的目的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8年度,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出现了几项重大及重要的内部控制缺陷,均为内部控制执行上出现重大偏差,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据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无效意见。2019年,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关注相关子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效果,切实改进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后续,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合法、有效。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检查职能,
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开展工作,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促使公司在合法、公平的经营环境中持续、健康的稳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6月
议案三
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79,966.77 | 102,618.13 | -22.07 | 284,08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46.91 | -67,425.05 | 不适用 | -9,37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41.76 | -68,017.48 | 不适用 | -13,73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4.39 | 19,078.79 | -66.69 | 31,124.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2.19 | 109.13 | -0.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2.19 | 109.13 |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2.21 | 71.04 | -0.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64 | -156.01 | 增加191.65个百分点 | -11.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36 | -157.38 | 增加41.02个百分点 | -16.39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200.45 | 13,901.68 | 45.31 | 72,523.17 |
总资产
总资产 | 133,525.80 | 165,818.50 | -19.47 | 200,113.54 |
二、 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物流服务 | 71,228.04 | 59,730.02 | 16.14 | -1.70 | -6.32 | 4.14 |
气象产品销售 | 6,930.88 | 4,589.28 | 33.79 | -28.03 | -24.23 | -3.32 |
合计 | 78,158.92 | 64,319.31 | 17.71 | -4.79 | -7.88 | 2.76 |
物流服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70%,主要为报告期内为控制风险压缩国际货代空运出口业务规模所致;
气象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减少28.03%,主要为报告期内探空仪产品更新迭代,导致产品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及其重大变化的原因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1,026.00 | 23.24 | 22,214.69 | 13.40 | 39.66 | 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收到资产处置款以及子公司世灏国际赎回理财产品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89.84 | 3.06 | 不适用 | 主要为公司确认了世灏国际以后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所致 | ||
应收款 | 4.86 | 0.004 | 不适用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
项目名
称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项融资 |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应收票据调整为应收款项融资且应收票据回笼所致 | |||||
应收票据 | 131.77 | 0.08 | -100.00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应收票据调整为应收款项融资且应收票据回笼所致 | ||
预付款项 | 904.10 | 0.68 | 571.82 | 0.34 | 58.11 | 主要为子公司长望科技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160.56 | 3.86 | 1,854.74 | 1.12 | 178.24 | 主要为公司确认了世灏国际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63.58 | 0.27 | 5,685.03 | 3.43 | -93.60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理财产品调整为交易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1.30 | 0.14 | -100.00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公司部分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8,645.08 | 6.47 | 14,623.69 | 8.82 | -40.88 | 主要为公司收到联营企业长誉基金退回实缴出资额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8.00 | 0.15 | 不适用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公司部分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列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2.29 | 0.18 | 不适用 | 主要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公司部分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非流动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金融资产列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13,469.57 | 10.09 | 36,097.77 | 21.77 | -62.69 | 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处置房屋建筑物所致 |
在建工程 | 3,806.93 | 2.85 | 9,005.71 | 5.43 | -57.73 | 主要为子公司长投矿业勘探工程完工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
商誉 | 11,137.88 | 8.34 | 18,813.04 | 11.35 | -40.80 | 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05 | 0.03 | 1,350.66 | 0.81 | -96.74 | 主要为公司终止确认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0.84 | 0.11 | 223.92 | 0.14 | -32.64 | 主要为子公司世灏国际支付购车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55,000.00 | 41.19 | 92,800.00 | 55.96 | -40.73 | 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收到资产处置款后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1,250.78 | 8.43 | 6,951.02 | 4.19 | 61.86 | 主要为子公司国际货代业务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801.95 | 2.10 | 2,002.14 | 1.21 | 39.95 | 主要为子公司长望科技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917.84 | 0.69 | 2,262.18 | 1.36 | -59.43 | 主要为子公司世灏国际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837.54 | 8.12 | 17,564.65 | 10.59 | -38.30 | 主要为公司支付收购世灏国际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9,592.50 | 7.18 | 6,795.00 | 4.10 | 41.17 | 主要为公司增加并购贷款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63.42 | 0.05 | 123.09 | 0.07 | -48.47 | 主要为子公司世灏国际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173.50 | 0.13 | 不适用 | 主要为子公司世灏国际计提租赁纠纷诉讼损失所致 | ||
递延收益 | 592.53 | 0.44 | 1,434.24 | 0.86 | -58.69 | 主要为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以及营业外收入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563.94 | 0.42 | 351.40 | 0.21 | 60.49 | 系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最新金融资产分类,公司部分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列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
项目名
称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值变动增加所致 |
2、 主营费用及税费情况及其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2019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销售费用 | 6,122.42 | 5,576.66 | 9.79 | 7.66 |
2 | 管理费用 | 6,382.81 | 5,161.74 | 23.66 | 7.98 |
3 | 研发费用 | 650.99 | 1,987.02 | -67.24 | 0.81 |
4 | 财务费用 | 4,999.63 | 4,461.49 | 12.06 | 6.25 |
5 | 所得税费用 | 2,818.21 | 754.42 | 273.56 | 3.52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国际货运报告期内压缩业务发生辞退费用等人力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口径变动所致,上年同期世灏国际合并9-12月,报告期合并全年;
研发费用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陆交中心停止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平均借款利率增加所致;
企业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终止确认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四、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05.69 670.36 -6,39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上年同期收回央企供应链项目应收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报告期内收到资产处置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子公司陆交中心报告期内收到资产处置款后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四
长江投资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对内降本节流以提质增效,对外积极开源以争取新资源赋能。围绕服务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通过加强“科技赋能、产融结合、管理优化”,夯实和拓展现代物流、气象科技等业务板块的盈利基础,有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预算草案,具体报告如下:
一、 经营计划
(一)现代物流
1、世灏国际
进一步提升物流运输业务品质,挖掘资源,拓展市场,提升在物流细分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提高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
2、国际货代
整合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长发联合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功能,优化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业务模式,推进资源协同联动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二)气象科技
推动技术升级,提高新品开发能力,拓展在人工智能场景的应用领域,
提高军品销售比重,巩固在气象行业的市场地位。
(三)盘活存量资产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采取一切有力措施追讨各项逾期应收款项,妥善处置抵押资产,加速资金回流,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稳妥探索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合作开采模式。
二、营业收入预算
基于上述经营计划的实施,2020年度营业收入预算为5亿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五
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69,139.1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71,368,296.09元。鉴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六
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印刷本。
议案七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1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配置的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赵春光,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新
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投资公司第六、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国兴,男,195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涛,女,196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财务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桥教育集团独立董事、长江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度,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针对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并对董事会会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应当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赵春光 | 10 | 10 | 0 | 0 | 否 | 2 | 1 |
肖国兴 | 10 | 10 | 0 | 0 | 否 | 2 | 1 |
刘 涛 | 10 | 10 | 0 | 0 | 否 | 2 | 2 |
我们分别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报告期内,我们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还参与了不良资产评估、计提等若干专题会议,在议事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发挥应尽的职责,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考核政策,决策程序符合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对2018年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并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包括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董事会建议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实施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9年,公司共发布了4次定期报告及40次临时公告,披露的事项和内容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
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使投资者更全面、及时、真实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意见,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效果,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改进公司治理。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后续,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投资决策、提名及薪酬与考核等5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按各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为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建议,起到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长江投资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持续经营和风险防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严谨公正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本着诚信与勤勉,继续保持
并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0年6月
议案八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九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减少财务风险,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收益水平,提升市场信心,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32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7,870,370股(含57,870,370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请各位股东针对上述事项逐项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十二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31号)核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8,4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0057号《验资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09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年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现金的情况发生。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向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长江联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江联合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长江联合集团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以顺利实现再融资为目的,长江联合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偿还到期债务,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提供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长江联合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向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与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签署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十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保证本次发行及后续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把握市场时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
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十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7,870,37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全部由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长江联合集团持有公司 35.6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江联合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长江联合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长江联合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
议案二十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提名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止。
同时,孙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李乐先生简历如下:
李乐,男,197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干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区工作处副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区工作处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长江联合集团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长江联合集团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长江联合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江联合集团董事、长江投资公司总经理。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
议案二十一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推荐,提名徐明磊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人选(徐明磊先生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同时,周延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徐明磊先生简历如下:
徐明磊,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0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上海申康中心下属岳阳医院财务总监(副院长);现任长江联合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长江联合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