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 修订后的内容 |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 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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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