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5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79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