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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北摩高科股票代码:002985会议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一。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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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召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以及对董事会、管理层管理中的尽职尽责进行监督等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起草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二。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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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7年-2019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就2017年-2019年的经营情况编制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财务报告》。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详见2020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公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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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1,378.80万元,同比增长25%;实现净利润21,229.69万元,同比增长42%。

2019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
期末余额(万元)期初余额(万元)变动(%)
流动资产合计100,184.3186,374.4916%
非流动资产合计31,637.2422,130.9243%
资产合计131,821.55108,505.4121%
流动负债合计14,110.1912,168.0716%
非流动负债合计5,197.505,307.50-2%
负债合计19,307.6917,475.57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2,513.8691,029.8424%
股东权益合计112,513.8691,029.8424%
利润表项目2019年度(万元)2018年度(万元)变动(%)
营业收入41,378.8033,127.5725%
营业成本10,054.579,595.515%
营业利润24,794.8517,630.8441%
利润总额24,797.0317,753.0040%
净利润21,229.6915,001.78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29.6915,001.7842%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9年度(万元)2018年度(万元)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58.1611,803.2526%

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如下: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加强成本费用控制,2019年资产规模以及净利润较2018年有所增长。

以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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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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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2019年度薪酬标准

姓名职务基本薪酬(万元)绩效薪酬(万元)合计(万元)
王淑敏董事长、总经理100.00188.60288.6
陈剑锋董事、副总经理50.0054.33104.33
刘扬董事、副总经理18.0021.1539.15
郑聃董事、副总工程师18.0023.4341.43
闫荣欣监事会主席16.000.4916.49
张秋来监事8.004.8112.81
夏青松监事15.003.4618.46
李荣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50.0054.44104.44
王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8.0037.8355.83
刘健财务总监7.5028.5036

三、发放标准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19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3.公司独立董事赵彦彬、于良耀、潘玉忠的津贴标准,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请各位股东审议。本议案中涉及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王淑敏、陈剑锋、刘扬、郑聃、闫荣欣、夏青松、张秋来、李荣立、唐君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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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相关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主要原因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发行上市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张金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二华中国注册会计师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锦梅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20年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金华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北京众合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1年12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二华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11年6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经理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锦梅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北京鼎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1999年9月至2008年5月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副主任会计师
2008年6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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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的相关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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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

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八:

关于制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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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附件一: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总体经营情况

(一)年度指标完成高效

1、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78.80万元、净利润21,229.69万元,较往年增幅较大;

2、2019年公司质量损失率0.38%,比去年降低了0.32%;

3、用户满意度99%,与往年持平;

4、全年保密工作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5、全年科研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科研成果丰硕

2019年,科研中心承担了飞机起落架、刹车系统、机轮、炭炭刹车盘、粉末冶金刹车产品等项目的研制开发任务,展现了强劲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势头。

1、起落架着陆系统的研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高铁刹车闸片的研制取得重大突破。

(三)生产能力稳中有升

2019年,在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克服生产任务重、科研新项目多、交付时间紧等多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生产和供应任务。

(四)设备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为全面提高起落架精密加工和试验验证能力,各类加工制造设备不断齐全配套。加工制造设备方面,奥地利全系列车铣加工中心,型号包括M50、M65、

M150已到货进行安装调试。数控喷丸机、数控镗铣床、珩磨机、法国真空炉等一系列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已进入预验收阶段。试验验证设备方面,起落架落震试验台、摆震试验台、收放试验台以及三坐标等陆续进入调试验收阶段。

(五)安全生产合理有序

2019年,公司坚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每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车间安全员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查处和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全体同志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得到了很好的保证。公司荣获北京市先进组织奖。

(六)保密工作常抓不懈

落实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常态化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年度共安排保密知识培训4期275人次,组织企业级保密检查12次,参加北京市保密培训1期1人次,接受北京市随机抽查0次。

(七)全资子公司快速发展

2019年,正定北摩高科摩擦材料生产基地完成多个单体建筑物的建设,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设备进场、道路施工等,已预投产。上海凯奔继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汉中力航年产量大幅提高。三个全资子公司的快速成长,为北摩高科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

二、2019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2019年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02.03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06.24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06.25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08.28
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11.21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019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资本市场新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2020 年,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公司将继续加快对优秀人才尤其是高端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并加强员工培训与知识体系的更新、升级,优化人才结构,推动管理与服务的创新,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务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良耀)本人(于良耀)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前述应参加的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19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7-12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的关联租赁并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补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军工摩擦产品制造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针对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及调整,本人重点对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该等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

针对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与北京摩擦材料厂解除关联租赁过程中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签署的经济补偿协议及公司取得沙河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营管理权涉及的政府文件。认为该项关联租赁的解除及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原则,表决

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拟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价,对年薪分配方案合理性出具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会议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

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情况,为公司遴选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于良耀

邮箱:perl2k@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于良耀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彦彬)本人(赵彦彬)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前述应参加的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19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7-12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的关联租赁并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补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军工摩擦产品制造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针对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及调整,本人重点对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该等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

针对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与北京摩擦材料厂解除关联租赁过程中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签署的经济补偿协议及公司取得沙河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营管理权涉及的政府文件。认为该项关联租赁的解除及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原则,表决

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拟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价,对年薪分配方案合理性出具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会议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

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情况,为公司遴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赵彦彬

邮箱:zyb1608@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赵彦彬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玉忠)

本人(潘玉忠)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前述应参加的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19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7-12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的关联租赁并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补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军工摩擦产品制造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针对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及调整,本人重点对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该等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

针对终止与北京摩擦材料厂关联租赁事项,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与北京摩擦材料厂解除关联租赁过程中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签署的经济补偿协议及公司取得沙河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营管理权涉及的政府文件。认为该项关联租赁的解除及对北京摩擦材料厂进行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原则,表决

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拟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价,对年薪分配方案合理性出具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会议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

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情况,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潘玉忠

邮箱:pan_yuzhong@126.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潘玉忠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02.03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06.24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06.25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08.28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地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三)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一)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

(二)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四)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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