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2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 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0年5月26日;原主办券商:中山证券变更后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担任持续督导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中山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审查,不定期开展持续督导培训以及信息披露底稿的收集与核查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经与中山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中山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协议》;并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义务。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