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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8

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0)第000184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0)第00018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0)第00040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述,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5日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贵公司拟出资1,098,550,000.00元认购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维信基金)865,000,000.00元的优先级合伙权益,占维信基金实缴出资份额的32.03%。贵公司于2019年10月、11月累计向关联方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转款金额1,098,550,000.00元,账面记载为对维信基金的投资款。我们执行了检查会计凭证等资料、查询工商登记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贵公司投资入伙维信基金的交易性质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该笔交易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无法判断将已支付的投资款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恰当。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85,670,402.52元,对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3,000,000.00元,对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1,463,254.95元,金额合计310,133,657.47元。针对以上三家单位,我们执行了检查合同、检查付款审批单、函证、现场访谈、期后收货及回款检查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上述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贵公司能否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6、(1)应收项目”所述,贵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0,196,865.71元,计提了26,483,827.50元的坏账准备。对于关联方应收账款,我们实施了函证、资料查验、期后收款检查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述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对如意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如上所述,由于我们无法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些事项对如意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无法判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规范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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