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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19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智能制造毛纺纱线项目的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19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7、《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0、《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1 标的资产;

2.2.2 发行股份的种类 面值及上市地点;

2.2.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2.4 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2.2.5 对价支付方式;

2.2.6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2.7 发行股份的数量;

2.2.8 股份锁定期安排;

2.2.9 过渡期间安排;

2.2.10 滚存利润的分配;

2.2.11 业绩补偿承诺;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九)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十)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经营决策符合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5、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予以公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200万,上述担保事项以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0年,监事会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监事会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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