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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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