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发行人”、“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福莱转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5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A股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国泰君安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5,000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包销基数为145,000万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3,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福莱特本次公开发行1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5月27日结束,现将本次福莱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福莱转债本次发行145,000万元(145万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5月27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福莱转债发行总额为145,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福莱转债共1,347,187手,总计1,347,18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2.91%。
(1)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113,817,000元(1,113,817手);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福莱转债总计为1,113,817,000元(1,113,817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81%,配售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证券账户名称 | 有效认购数量(手) | 实际获配数量(手) |
1 | 阮洪良 | 424,420 | 424,420 |
2 | 阮泽云 | 338,614 | 338,614 |
3 | 姜瑾华 | 313,063 | 313,063 |
4 | 赵晓非 | 4,637 | 4,637 |
5 | 陶宏珠 | 12,403 | 12,403 |
6 | 陶虹强 | 14,884 | 14,884 |
7 | 姜瑾兰 | 5,796 | 5,796 |
合计 | 1,113,817 | 1,113,817 |
(2)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福莱转债为233,370,000元(233,37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6.09%,配售比例为100%。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福莱转债为102,813,000元(102,813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9%,网上中签率为
0.00192354%。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5,344,976,022手,即5,344,976,022,000元,配号总数为5,344,976,022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5,344,976,02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5月28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0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福莱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 | 中签率/配售比例(%)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实际获配数量(手) | 实际获配金额(元) |
原无限售 条件A股股东 | 100 | 233,370 | 233,370 | 233,370,000 |
原有限售 条件A股股东 | 100 | 1,113,817 | 1,113,817 | 1,113,817,000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0.00192354 | 5,344,976,022 | 102,813 | 102,813,000 |
合计 | - | 1,450,000 | 1,450,000,000 |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福莱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0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电 话:0573-82793013
传 真:0573-82793015联 系 人:阮泽云、吴余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楼电 话:021-38676888传 真:021-68876330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